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助力平昌“两个加快”发展大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城市市容环境体系全面发展。
强化督查检查,推动扬尘源头管控。局执法监督股带队监察和检查县城及周边重点建设项目和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目前,累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00份,立案处罚企业5家。
强化部门联动,推动户外用火管控。专项督查组定期深入重点区域开展专项督导巡查,实地查看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将秸秆焚烧纳入各中队日常管理工作,发现各类秸秆、垃圾焚烧现象,及时劝导并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确保“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要求落实到位,巩固禁烧成果。
强化宣传引导,推动餐饮油烟管控。深入街边商铺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商户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经营单位环保意识。同时采用联合执法监管方式对各餐饮门店、夜市摊点依法进行清理和规范,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减少油烟污染。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夜市、烧烤摊(点)、沿街商铺共计252户,现场督促整改烧烤、夜市摊(点)占道经营行为19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