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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和草原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6-06 10:50
 来源: 平昌县林业局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巴中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巴人社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拟开展2024年度林业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从事林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按规定参与申报林业专业职称评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依托行业协会申报林业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10个专业。

三、申报条件

林业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符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林规发〔2023〕3号)文件相关规定。

四、申报流程及评审方式

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

(一)本人申报。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同意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并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提交用人单位审核。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个人操作手册附后)。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申报人应在《诚信承诺》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禁止他人代签,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二)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择优推荐。在一定范围内对职称政策、推荐方案、申报业绩、推荐结果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提出推荐意见,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各主管部门对其直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或自由职业者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推荐。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林业局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时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非本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职称系列(专业)基本条件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关要求的。

(3)不按规定时限、程序申报或报送的。

(4)个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委会的。

(5)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四)中评委复审。平昌县林业和草原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对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中评委审核通过后,由县林业局及时通知申报人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2份,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五)评审。网络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测试,合格后获得答辩资格,参与答辩通过后再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结束后,对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再重新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平昌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平昌县林业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公示情况、相关材料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从本次开始,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四川人社”APP直接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五、专业测试及答辩

(一)申报中(初)级职称均须参加专业测试和答辩。

(二)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专业测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要求

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有关单位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若发现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在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报。

七、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于2024年6月28日18:00前将材料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上传至平昌县林业局,个人提交材料、材料不齐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时间计算标准。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0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0日。

(二)继续教育要求。须提供规定年限内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的证明材料。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评审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初级职称(员级及助理级)每人次100元。(联系人:余姗  联系电话:13981678616)


    附件1:平昌县2024年度林业和草原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规范.doc

    附件2:平昌县2024年度林业和草原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xls

    附件3:平昌县2024年度林业和草原专业初、中级职称破格申报人员名册.xls

    附件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5:平昌县2024年度林业和草原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doc

    附件6: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doc

    附件7:审阅材料记录表.doc

    附件8:平昌县2024年度林业和草原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9:个人端操作手册.docx

    附件10:申报单位端操作手册.docx

    附件11: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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