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
根据平昌县委办公室 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平委办字〔2019〕92号)的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全县反垄断相关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
(六)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十)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
(十八)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承担牵头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道地药材、食品饮料发展。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支持个体商户发展,积极为企纾困解难,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有效推动政策落实,对政策执行效果加强跟踪检查指导。
二是筑牢市场安全底线红线,抓好疫情防控安全,抓好食品安全监管,抓好药品安全监管,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抓好工业产品质量,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
三是大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提升质量发展效能,强化计量监管服务,强化标准技术支撑,加强认证认可监管。
四是维护公平竞争消费环境,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突出重点领域治理,强化抽检监测保障,加强消费维权保护,深化综合行政执法。
五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商标专利培育,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执法。
六是夯实市场监管发展基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法治监管建设,创新执法监管举措,扎实推进综合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包括: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预算及下属事业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平昌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6个(平昌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平昌县工商质监信息中心、平昌县产品质量检定检测中心、平昌县非公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平昌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办公室、平昌县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投诉举报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昌县市场监督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3167.08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3167.0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额增加206.28万元,增加6.97%,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16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7.0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16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4.88万元,占89.51%;项目支出332.2万元,占10.4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67.08万元,与 2020 年相比,增加206.28万元,增加6.97%,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7.0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2.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1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7.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67.08万元,与 2020年相比,增加206.28万元,增加6.97%,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2442.51万元,占77.1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7.45万元,占8.76%;卫生健康支出208.19万元,占6.57%,农林水事务支出31.2万元,占0.99%,住房保障支出207.73万元,占6.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为1090.99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何公用支出等。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为291.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抽检、快检及安全抽样、食品快速检测车 辆运行、、12315、12365维权处理消费申投诉、个转企品牌 创建及经济合同管理和党建支出等。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事务(项)。2021年预算为5.00万元,主要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产品质量抽检和风险监控,市场质量监管及执法办案等。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为1050.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为5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监管、全县价格监管、营商环境等工作。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276.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置业年金支出等。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0.46万元,主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87.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缴费等。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87.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缴费等。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33.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等。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31.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驻村人员办公费及差旅费等。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207.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3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344.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8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4.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0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无增加(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加(减少)。
单位现有执法车17辆。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公车购置费。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90.99万元,比2020年减少159.22万元,增减少14.59%,主要原因:商品服务支出减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二)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21年度,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总额29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抽检、车辆维护、机关及基层所办公设备及执法办案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大型设备固定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本级专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满意度等情况。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场监管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机关工勤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机构编制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构编制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