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平昌县农业局(平昌县乡村振兴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所在地为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归仁巷11号,为财政补助的行政机关。平昌县农业局(平昌县乡村振兴局)本级预算及下属事业预算单位4,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平昌县外援项目办公室、平昌县精准扶贫中心、平昌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二)机构职能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贫开发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新村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县外机构或组织在平昌定点扶贫与扶贫协调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协调金融部门发放扶贫贴息贷款。制定全县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的规划编制、项目争取、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估;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统筹负责精准扶贫信息的收集、管理、查询反馈和报送工作。负责扶贫开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协调社会各界开展社会扶贫活动;承接社会团体、知名人士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捐赠工作;协调金融部门发放扶贫贴息贷款。负责对老区建设促进会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的调查研究和贫困对象的确定。承担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年末局机关实有在职人数33(其中:公务员11人,事业及工勤人员22人),退休七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收入财政预算拨款605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57.0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支出6057.07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489.57万元,2、项目支出5567.5万元。
按支出科目分类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0.5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4.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2万元,行政运行407.97万元,农林水支出5567.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 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6、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7、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 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9、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一是完整填报各相关要素,按照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项目完整、清晰、准确填报。二是绩效目标设置要同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要根据绩效目标,合理优化项目支出结构,科学规划行动方案,制定确保项目实现的保障措施,做到资金额度与项目实施相匹配。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局2023年无新增政府性债务、非税收入按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及时收缴、按政府采购申报计划依采购程序办理。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较好、节能降耗工作开展落实成效显著,“三公”经费使用按预算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23年全局对内控制度进行了系统建设,并加强了内控管理、严格按内控程序办理相关业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 、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信息依法公开。
(四)综合绩效情况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平昌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在局党委,局行政班子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齐心努力,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任务。2023年度重点完成以下绩效目标:
目标1:打造集成社会治理各项功能的全科网格,积极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目标2:进一步提高农民主体意识和主体能力,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目标3: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常态抓好动态监测、日常帮扶等重点工作。
目标4:挖掘各项扶持政策潜力,及时摸排脱贫群众增收工作难点、堵点。
四、评价结论
合计自评得分97.5分。其中:基础工作管理15分,自评得分15分,制度完善,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绩效目标管理15分,自评得分14.5分,进度计划与项目实施基基本保持一致,部门绩效目标覆盖率基本达到年度预算布置的要求;绩效运行监控15分,自评得分14.5分;绩效评价实施15分,自评得分14.5分,部门绩效评价质量基本完成;评价结果运用15分,自评得分14.5分,评价结果基本运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25分,自评得分24.5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编制和项目实施精细化、科学化、透明化程度仍需提高;二是农业项目比较分散,资金额度较小,效果周期长,在指标设置和考核上可操作性有等待加强。
(二)改进建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