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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21 16:10来源:平昌县民政局字体【  

杨继程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县城周边殡葬乱象的建议》已转我局办理。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殡葬中介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

按照省民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殡葬中介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川民发〔2024〕21号)要求,我局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印发了《平昌县民政局关于成立殡葬中介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充分发挥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联合相关部门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力量,依法严厉打击殡葬中介服务主体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用心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收和借鉴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探索建立殡葬中介服务黑名单制度,定期面向社会公开。多渠道公布正规殡葬服务机构信息,加大殡葬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引导丧属与殡葬服务机构直接联系,减轻治丧负担。

二、关于开展平昌县县城建成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城建成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全面压实部门责任。印发了《平昌县县城建成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内容、整治步骤、压实了民政牵头、辖区主体和部门行业责任,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三)全面发挥牵头作用。民政局成立了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了《自查自纠问题台账》《集中整治问题清单》。对县殡葬管理所、民顺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及县城建成区相关社区38处临时拆迁迁葬点开展了自查自纠,自查问题9个,整改3个,移交县纪委监委4个,报送市民政局4个,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4人。设置线索举报信箱、公开线索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人民监督。设立巡查组,出动巡查人员100余人次,制止临时迁葬点违规开展有偿殡葬服务活动13起,现场制止修建活人墓5座,拆除“活人墓”1座,发《问题整改提示函》4份。

(四)全面开展摸排处置。联合派驻纪检组、自规、林业、市场监督,全面开展问题摸排处置。经调查,县城建成区38处迁葬点私建“活人墓”达1363座(其中:2018年之前私建“活人墓”597座,2018年后私建“活人墓”766座);违规搭建彩钢棚3160平方米,硬化场地10480平方米,利用原属拆迁房屋,寄存拆迁户棺木36间,违规设立悼念厅共47间,丧属休息室、厨房等服务用房51间,移交县纪委立案调查5件7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殡葬乱象整治力度。紧盯违规迁葬点、悼念点和“活人墓”,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自规、林业、辖区共同发力,提示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拆除,教育群众自觉拆除,严禁新建“活人墓”。协调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局,整治清除城区门店摆放销售大墓碑的现象。

(二)提升殡葬服务行业形象。坚持优质服务,引导殡葬职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竭诚为丧属提供优质服务。自觉执行物价政策,服务项目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切实维护殡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快推动新殡仪馆投入运营。

(三)巩固殡葬集中整治成效。充分发挥整治工作专班作用,锚定工作重点,全面梳理、全面督查,做到立行立改。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常态开展殡葬领域内审工作。同时,联合发改、市管、自规、林业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执法联合检查,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平昌县民政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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