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理
依据 |
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评审条件、《巴中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巴职改办[2013]36号) |
申请条件 |
市本级的学历达标、从事工作与所学专业相近、工作年限达到相关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
申报材料 |
1.市本级主管部门《关于××同志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函》1份,文件内容需明确专业技术人员X年X月毕业于X校,X月X月到该单位从事X专业技术工作,现申报X专业技术职称。 2.市本级主管部门《关于××同志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意见》1份。 3.市本级主管部门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纸质花名册(本局网站职称专家管理常用表格中下载)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4.《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本局网站职称专家管理常用表格中下载)1式2份。 5.身份证,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佐证资料一份。 6.行业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的其他要求。 |
办理程序 |
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包括展示有关证件)→单位审核→公示→主管部门审查→市职改办审核→市职改领导小组审批。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内。 |
承办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827-5266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