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职称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办〔2012〕16号)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改版及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函(川职改办函〔2014〕31号)。申请条件 已取得四川省人社厅(职改办)批准的高级或巴中市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人事关系在市本级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县(区)专业技术人员按相关文件要求到所属县(区)职改办办理。申报材料 任职资格审批文件(复印件)、本人免冠照片1张(小两寸)和身份证。办理程序 3县的高级,2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所属县区职改办将相关材料及填写好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统一交市职改办审核。市本级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请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备齐相应资料前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办理。办理时限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市职改办将根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一般不超过半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