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吸纳见习人员并签订见习协议?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根据见习人员的愿望和见习基地的岗位需求,向见习基地推荐见习人员,或通过组织供求洽谈会等方式搭建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组织见习人员和见习基地进行供求对接、双向选择,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并由见习基地报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见习协议。如提前解除协议,见习基地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 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出具《就业见习考核鉴定书》,作为用人单位招用、聘用的依据之一;见习人员填写《就业见习情况反馈调查表》,作为对见习基地和承办单位的考核评估依据。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基地聘用的,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就业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期应作为工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