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112221103624 | 来信时间: | 2025-01-12 2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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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潘**** |
内容: | 本人2023年3月购房黄金水岸小区,咨询是否有购房补助。望回复,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5-01-14 09:37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平昌县购房补贴政策实施了四批次,第一批次:2015年6月3日—2016年6月2日;第二批次:2016年6月3日—2017年6月2日;第三批次:2017年6月3日—2018年6月2日;第四批次:2024年5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经调查核实,你于2023年3月13日在“黄金水岸”购买了房屋一套,未在购房补贴实施时间内购房,因此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感谢你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
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