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103170831731 | 来信时间: | 2025-01-03 17:31 |
---|---|---|---|
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马**** |
内容: | 我于2016年4月11日在金佛金润城购住房一套,2016年7月在房管局备案,合同编号2016002337。根据当年平昌县有关购房政策,可获得200元每平方的购房补贴,同时购买住房的申请资料由开发企业统一报送。由于怕给相关部门打麻烦,便一直未询问,近期悉知已开始兑现补贴。本人便到房管局咨询,但经业务人员查询,购房补贴名单中没有本人姓名。我想咨询的是,当初政府要求申请住房补贴由开发商统一报送,但目前购房补贴没有我的名字,请问原因在哪里,是否还能补救。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5-01-08 09:29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询平昌县房地产综合管理平台,你网签合同为2016年4月11日,备案时间为2016年7月6日。 平昌县第一批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2015年6月3日-2016年6月2日,期间需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票据,销售不动产完税凭证,申请人相关信息佐证资料。 由于你未在规定实施时间内完成合同备案并提交购房补贴申请相关资料,因此无法享受购房补贴。 感谢你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
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