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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新区安置房

信件编号: 20241219213602772 来信时间: 2024-12-19 21:02
信件类型: 举报 姓名: 李****
内容: 尊敬的县长;我是李辉亮,因为12年我承接金宝新区2号点安置房劳务工程,至今还有800万左右未支付给我(其中有农民工工资,有材料款,也有我的血本)我早已经倾家荡产,住房也早被拍卖,成了老赖。讨薪10余年,官司也打了,巴中市平昌县能找的部门全部找了,无人理会就是踢皮球,现在我也重病缠身,至少我们为平昌县建设付出了所有,却得不到自己应该得到的!。政府(金财金鑫)明明知道有剩余的工程款未支付给城市营造,却不愿意支付给我们(我有平昌法院让金财金鑫协助执行的通知书)却还是要让我们等政府和城市营造的判决,这一等又是一年没消息,这不是把我们往死里逼吗?知道这是你们的遗留问题,以前被一些蛀虫在里面乱搞了,但对我们来说这是要命的呀,现在一天天过的都不是人过的日子。望县长替我们主持公道,我已经无路可走了!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平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4-12-27 09:33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项目业主系四川金财金鑫投资有限公司 ,平昌城市营造公司投资修建的BT安置房项目,你与平昌城市营造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该项目工程审计已出具审计报告,由于在融资利息、工程资金提前支付利息方面双方尚未达成一致,平昌城市营造公司正在重庆市仲裁委对四川金财金鑫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仲裁,该项目最终数据需待仲裁案结束才能最终办理相应决算。待最终结算办理后,将优先支付法院判决协助执行的欠付款项。你同意该处理意见。
                     

平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