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1028094001822 | 来信时间: | 2024-10-28 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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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举报 | 姓名: | 王****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居住于天府苑的居民,我反映的是星龙星城 2栋马路对面住户养家禽导致空气臭气熏天的问题,因居住及工作情况,我每天上班都会路过该路段,从夏天到现在,不论是下雨还是天晴臭味已经越来越严重,从排马梯至公交站臭味“如影随形”,严重危害环境及人们的身心健康。真的太臭了,已经越来越臭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县城区属于人口集中区域,通常被划定为禁养区。同时该住户离河流区域很近是否有乱排粪水的现象。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还居民一个空气清新的居住环境!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平昌县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2024-11-06 17:08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养殖户系周**家庭,人口3人,皆系残疾人士。其家庭老房屋位于汉王庙陈家沟农贸市场斜对面人行道坡下近20米处,周边土地系其兄弟姊妹共同拥有,汉王庙开发建设期间,未将其家庭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谈妥,至今该区域未予开发建设。周**家庭为了生计,在其老屋饲养鸡、鸭、鹅等家禽出售用于家庭生活开支,为避免周**家庭饲养家禽影响周边环境和美观,2023年,汉王庙社区出资用彩钢板自街面人行道至人行道坡下周**老屋予以了全面圈围(长约近100米、高约2米多)。目前,周**家庭养殖了生猪6头、鸡20余只,街道和社区多次到其家庭沟通协调、释法明理,要求其将饲养的家畜(禽)及时处置,皆因其家庭情况特殊未取得明显效果。下一步,一是协助其家庭做好养殖圈舍消毒杀菌除臭等技术处理,避免细菌滋生及减少空气污染;二是继续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力争较短时间内将其饲养的家畜(禽)予以售卖;三是为其家庭谋好生活来源救济渠道,避免其家庭以后继续饲养行为发生。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平昌县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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