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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答复,忽悠群众

信件编号: 20241027162040604 来信时间: 2024-10-27 16:40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唐****
内容: 尊敬的杜小兵是长∶ 见信好! 信中已经列出了复查申请内容。是你们叫西兴镇扯回销,就能看到,2023年12月15日的平西府发94号文件,2024年10月7号,8号的73号文件,74号文件。2024年的80号文件。这些结论,西兴镇没有向上扯回销?任由西兴镇睁眼说瞎话,颠倒黑白,官官相卫,狼狈为奸吗?让他们为官乱为,胡乱结论吗? 收到了信件,信中提出的问题,不督办查实?还是转信访局,打话平伙?装模作样,还要群众再交什么材料?证据发给冉子昀的,你们不去调查,核实?忽悠群众到什么时候? 复查申请,材料交给县政府,后再交县信访局查办股,连一个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书都要不到?还要群众去信访局去干啥? 总之,问题明摆着,就是无人解决?盼查实处理。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平昌县西兴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4-10-29 15:10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复查申请的相关要求,在提出复查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复查申请书:内容包括信访人的基本信息、复查机关的名称、信访事项的基本情况、复查的请求、事实和理由、日期及信访人签名或盖章。2.原处理意见书:包括原办理机关对信访事项作出的处理意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据。3.身份证明:包括信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与信访事项相关的所有证明材料和其他有关材料。
    请你准备好上述资料后递交到平昌县人民政府,祝你生活愉快。




                           平昌县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