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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丰物业不给我盖章导致我无法向电力公司申请安装新能源充电桩

信件编号: 20240930221425529 来信时间: 2024-09-30 22:25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欧****
内容: 国家大力发展和支持新能源,推动绿色低碳出行,我响应国家号召买了一台特斯拉新能源电车,周边大城市像成都,重庆乃至全国各大城市,地下车库都有大量的新能源电车个人充电桩,但我们平昌,我们悦府小区,一个也没有,我第一个去申请遭到了物业的阻止,不给我在电力公司需要的允许施工证明上盖章,说有安全隐患,导致我第一步申请都无法申请,更可气的是,车位是前段时间9月12日才买的,买之前开发商和物业沟通,答复我是可以安装个人充电桩的,买了过后物业又不盖章,怕承担责任,这分明就是诱导和欺骗消费者,再加上我买的这个车位前后左右一般都只有我一个车在那里停放,消防喷淋和消防栓都在我车位旁,希望领导支持我们新能源车主安装个人充电桩,不要以个例自燃就否定了所有电车,否定了国家整个能源方向,如果大家都有电车歧视,那谁还买电车,这岂不是违背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充电不像加油,每次充电都去外面充电站,费用贵,路程远,很不方便,充电时间也很长真的很浪费时间。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平昌县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2024-10-15 14:44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系上城丽景悦府小区业主,该小区规划建设6幢,目前小区管理系前期物业公司“成都利丰物业有限公司平昌分公司”管理,该物业公司印章系由成都总公司统一管理,印章使用需按流程申报。你要求在申报电力公司安装车位充电桩允许施工证明上盖章时,该物业公司因公章在总公司保管,无法现场及时出具证明。之后,悦府小区物业公司按程序向成都总公司申报用印需求,2024年10月9日,你需向电力公司出具的两份证明材料悦府小区物业公司已盖章办理,并于当日通知你到物业公司签字领取。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祝工作愉快、生活开心!



                    平昌县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