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明确各级和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职责,保障辖区内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处置工作有序、高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现对《平昌县2024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原《2023年平昌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存在应急响应与暴雨预警、地灾气象风险预警脱节,各级各部门响应行动不明确等问题,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与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修订依据
此次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4年度修订)》《巴中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平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
三、基本框架及内容提要
本预案分别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与奖惩、附则8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规定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等内容;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平昌县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和灾情(险情)的应对工作。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成立平昌县地质灾害指挥部,规定各成员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以及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后,成立专项工作组分组开展工作等。
第三部分:预防与监测预警。规定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任务和预警机制,其中预警机制主要是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预警信息的分级、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不同级别预警信息应采取的预警响应措施、预警转换和结束等机制。
第四部分:应急处置与救援。规定发生突发地质灾害后的应急处置要求,包括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信息的报送原则、时限、内容要求,县地质灾害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镇(街)、村(居)、基层自规所、隐患点监测员先期处置要求,不同级别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应急响应的启动、指挥部署和处置措施,相关灾险情信息发布要求等。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规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后的善后恢复处置要求,包括灾情的评估、隐患排查、总结报告和恢复重建工作的开展等。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规定信息与通信保障、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应急救援装备、资金和物资保障、道路交通保障、制度保障等要求。
第七部分:监督与奖惩。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
第八部分:附则。主要是对《应急预案》的补充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