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812212437935 | 来信时间: | 2024-08-12 2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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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张**** |
内容: | 尊敬的县长: 本人是平昌县元山镇通木村一农民,鉴于友谊村已经在基本农田改造,我去看了,特别高兴家乡在您的带领下有如此改变。因为改造后有利于规模种菜,种粮,更有利于节省人力和实施机械化种植,进而提高我们老百姓收入。特此想咨询一下我们村什么时候实施基本农田改造,望百忙之中予以告知,万分感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平昌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4-08-13 15:04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反映的友谊村实施基本农田改造,系元山镇张公社区1社(梅家坪)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具备以下基础条件:一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务院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二是水资源有保障。三是建设区域相对集中连片且耕作距离适中,耕作条件便利、适合机械化耕作。四是具备建设所必须的水利、交通、电力等工程设施。五是地方政府重视程度高,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性高和建设区域相关规定。符合上述条件通过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技术人员现场规划,上报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无异议再实施。经核实,你们通木村在2023年已经规划了该部分项目,目前即将在通木村12社开工建设。 感谢你对元山建设和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平昌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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