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完善物流市场体系,降低物流成本进一步加快平昌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乡,根据《巴中市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巴府办发〔2024〕1号)精神,县商务局结合实际牵头起草了《平昌县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7月7日至2024年8月7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专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对《平昌县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不同意见和相关建议。
特此说明。
平昌县商务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