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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江一号购房时收取办理房产证“押金”不退一事

信件编号: 20240704145419389 来信时间: 2024-07-04 14:19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张****
内容: 领导们好: 2018年4月我们家在平昌县上江一号小区购入一套商品房,交房时开发商要求我们缴纳3000元现金说用于办理房屋产权证,不然就不把房屋的钥匙交给我们,入住心切,加上当时开发商一位姓杨的工作人员口口声声保证,只要房产证办理下来了,这个钱肯定会退大家的,而且给我们开的收据上清清楚楚写着押金二字,所以母亲被迫交了这笔钱。由于当时我们家里人都在外工作,购房一事是我母亲一人全权操办,由于不太懂得一些法律法规,导致被开发商忽悠交了这笔钱。前年我们家在拿到房产证后,去找开发商退押金,开发商拒不退还,到现在一直和小区业主推诿扯皮,最近甚至让物业通知业主,称购入的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要求业主补齐差价!这个押金就作为价差补给开发商,不退还给业主了!实在让人匪夷所思,购房合同白字黑字,现在却说不作数了,我们不知道物业的说法是否符合事实,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所谓实际面积与购入面积不符,那当初又是如何通过相关住建审核的呢?同时购房当时政府出台了购房补贴政策,我们当时也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了补贴申请,但至今仍未拿到该补贴资金。现在又遭遇这种情况,实在有点感到委屈冤枉。 我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平昌人,我的父母也是老实本分的劳动人民,购买这套商品房花光了他们全部的积蓄,本想着是买一套房,以后能在生养自己的家乡颐养天年,后续却遭遇了一系列让人心寒无奈的事情,虽然我现在在外地讨生活,却也时刻关心着家乡的发展,前段时间还看到平昌县在外地开办的房产营销推介会,我也希望更多的家乡人,外地人来到这座美丽的山城体验宜居生活,但是更希望地方政府和相关房产公司能够从服务好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把各项政策优惠落到实处,而不是朝令夕改,不主动、不作为,更甚至欺诈哄骗! 本次我咨询以下3个问题: 1.政府的购房补贴何时能够兑现? 2.物业当时收取的房产证办理押金现在拒不退还如何处理? 3.物业通知所谓的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要求业主补齐差价,是否合理合法? 烦请解答,万分感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4-07-09 17:42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询购房补贴受理花名册,你申请的购房补贴的资料已受理(在第三轮购房补贴资料中),资料已审,编号:2063号,目前第二轮购房补贴已发放至1850号。经核实你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合法有效,补贴款将在三年内按比例打入你提交的银行卡/存折。
    经核实,上江一号在替业主办理产权时收取了相关费用,截至目前还未退还情况属实。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正在核实应退款项,核实完毕后将通知相关业主进行处理。购房时签订的合同内容包含了实际面积与预测面积的差价补退问题,根据合同内容执行即可,感谢理解与包容,祝你生活愉快!
         
            
                            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