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县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工作,促进研学旅行实践活动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及四川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21〕63号)等相关文件和标准,2024年2月18日,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昌县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于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研学旅行实践工作,依托县内优质文旅资源打造了一批研学旅行实践基地(营地),结合地域文化开发了一批精品研学课程,县域研学旅行工作发展势头强劲,但在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促进县域研学旅行工作持续良性有序发展,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21〕63号)等相关文件和四川省《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DB51/T 2786-2021)》《研学旅行实践承办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DB51/T 3080-2023)》《研学旅行实践活动设计规范(DB51/T 2787-2021)》等标准,结合平昌实际,制定此《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九章二十七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主要阐述《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明确研学旅行的目的意义及适用范围。
(二)内容与形式。主要阐述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研学旅行实践基地(营地)的载体及研学旅行课程的要求。
(三)组织与管理。优化调整平昌县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明确有关单位职能职责,对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的时间及流程进行规定。
(四)标准与规范。明确县内研学旅行实践基地(营地)、承办机构、指导师及研学课程、研学实践活动设计需参照执行的管理规范和规定。
(五)服务与安全。主要对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的安全工作进行规范。
(六)支持与保障。主要对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的减免政策及保障机制进行规范。
(七)成效与评价。主要对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的课后评价体系建设进行规范。
(八)工作要求。主要对研学旅行实践活动宣传工作进行规范,要求有关单位将研学旅行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九)附则。明确《管理办法》施行时间及有效期等内容。
解读机构: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827-6229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