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规定,结合县域大气污染时空特征与状况,平昌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平昌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区域划定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书面或网站留言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王坤能
联系电话:18800983555
电子邮箱:799298105@qq.com
地 址:平昌县信义大道42号
关于印发《平昌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公开版本).doc
关于制定平昌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区域划定方案的起草说明.docx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我局对《平昌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区域划定方案》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4日,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要求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反馈。现公示期满,各辖区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无反馈修改意见建议。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