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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昌县露天临时停车位泊位不足15分钟收费问题的疑惑

信件编号: 20230722153244792 来信时间: 2023-07-22 15:32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姓名: 吴****
内容: 尊敬的四川省平昌县委书记: 您好!我是平昌县的一位居民,关于公共道路停车收费标准的问题,我希望能够向您请教并提出一些疑问和诉求,望能得到解答。 作为一个常常在县城内行驶的车主,我对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的标准产生了一些疑虑和困惑。首先,我想了解具体的停车收费标准,特别是与时间和地点相关的收费规定。这样的信息对于我们车主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停车选择和费用支出。 其次,我想了解收费标准的制定过程和依据。停车收费作为一种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其制定应该具备合理性和公平性。我希望了解发改局在确定收费标准时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民意征集,是否考虑了居民的实际情况和可负担能力,以及是否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此外,我关注到在一些城市中,为了方便市民的短时停车需求,已经实行了15分钟内免费停车的政策。比如北京市在2018年5月实施15分钟免费停车,2006 年 11 月 6 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 131 号公布 《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14条第4点,临时占道停车场不足15分钟免收停车费,巴中市《巴发改价格(2020)42号文》也确定了路边停车位免费停放时长15分钟,然而在平昌露天道路停车收费公示牌上收费依据:平昌发改(2015)94号文中没有关于15分钟内停车收费依据。我想了解发改局是否能够在公共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中支持并设立15分钟内免费停车的规定。这样的规定对于短时停车的市民来说非常有利,能够有效缓解停车位紧张的问题,提高交通流动性。因为此类问题,经常在路边可见停车收费人员与车主之间争议。 同时,我还关注停车收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停车收费作为一项公共服务,应该有相应的监管和使用规范。我希望了解发改局是否对停车收费进行了监督和管理,并确保收费使用透明、规范和公正。同时,我也希望了解收费所得是否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的改善,以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最后,我想提出一些建议。公共道路停车收费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利益和因素。我希望发改局能够更加重视居民的需求和意见,与居民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同时,建议在制定收费标准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和时段的特殊情况,确保收费合理、公平,并且能够推动整体交通管理的改善。 希望能得到您的答复和解答,期待您能够解决我们车主在公共道路停车收费方面的疑虑和困惑,并考虑支持设立15分钟内免费停车的规定,为我们提供一个更加透明、合理和便利的停车环境。 谢谢您对我们关切的关注与支持! 此致, 平昌县的一位居民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2023-07-28 16:34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道路临时停车位的设置:根据县委2012年10月11日十二届县委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定,平昌县人民政府十七届二十一次常务会通过并实施《平昌县城区机动车辆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实施方案》;由县职能部门规划设置,会议明确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执行平昌县财政局、平昌发改(2012)253号文件标准。
    道路临时停车位收费依据:平昌县人民政府十七届九十八次常务会议再次明确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利用价格杠杆有效缓解城区道路停车乱、交通拥堵问题,平昌县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平昌发改【2015】94号《关于提高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车辆入位按时计费,小车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收费时间为早上6点至疑似时间错误,注意区分12小时制和24小时制的时间表示方法,其余时间为免费停放时间,目前未设定车辆入位15分钟内免费临时停放条款。临时停车位是为方便市民办事,车辆临时停放服务,长时间停放车辆需进入专业停车场或地下车库,同时在城区每个收费地段均设置了立柱式收费公示牌。
    道路临时停车位收费使用凭证:平昌县鑫鑫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按照平昌县国税局二分局核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制定的四川省通用定额发票,发票面额为2元、5元、10元,作为收费票据(临时停车收费点不具备设置机打四川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如需机打普票,可到公司财务室打印)。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改善传统人工收费模式的不足,平昌县鑫鑫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正在考察引资并加快推进城市智慧化临时停车泊位项目的建设,同时参考周边城市收费标准,设立车辆入位免费停车惠民规则,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临时停车收费服务。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