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30614105646669 | 来信时间: | 2023-06-14 1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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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陈**** |
| 内容: | 你好,我是23届大学毕业生,因未落实就业单位,申请转回户籍所在地。但是打电话咨询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同州街道新华街社区团支部不接收转回,说必须在当地工作。想咨询为什么不让转回,国家有这样的规定吗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共青团平昌县委
   答复时间:2023-06-15 10:52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你在留言中的描述的情况,了解到你目前未毕业。根据《团中央关于“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精神,“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也可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可保留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由学校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在你毕业后才开始的,建议在毕业后结合你自身实际情况再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相应的团支部。 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827-6226730。 共青团平昌县委 2023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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