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矛盾纠纷调处。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村(社区)每周一排查、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县级每月一排查工作机制,及时掌握隐患点和风险点,开展研判调处。成立平昌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优秀法官、律师担任调解员,有效化解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室,着力推进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促进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涉企矛盾纠纷125件,调处成功率97%。
做细复议案件审理。开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实行“即收即受”“快审快结”和案前案中“双调解”。在立案前,加强对涉案企业的法律解答,对适合调解的案件,与企业、行政机关联系沟通组织调解。在审理过程中,坚持“能调则调、多元化解”原则,依法对涉企案件实行调解和解审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通过和解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件。
做实应诉案件办理。制定《平昌县行政应诉工作实施细则》,理顺应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做到既出庭又“出声”能“出彩”。积极协助行政机关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指导行政机关制定诉前、诉中、诉后涉企行政争议化解方案,将对企业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今年以来,全县涉企一审行政案件4件,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