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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1 16:20信息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 作者:王保宁 浏览量: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现将《平昌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1日

平昌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公开。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公开内容、范围、标准和程序,积极稳妥、务实创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部门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统筹、分类制定公开标准和工作方案,精心指导,分步实施。

(三)注重实效。突出便民、利民和惠民宗旨,梳理公众关切,融合政务公开和办事服务内容,以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政务公开工作的根本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行政权力公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8类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编制、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及时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信息。规范建设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职权目录系统、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行政权力监察平台,实现全县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和实时监察。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行政审批决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公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行政机关应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公开案件信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加强重点信息公开。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价格和收费、“五创联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医院、学校、水、电、气、通讯、金融等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的服务项目、办理程序、时限要求、收费标准和投诉渠道等办事服务信息。(牵头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三)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大力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建立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程序、方式及监督管理等配套措施。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代办站(点)及时公开群众关心事项,重点公开强农惠农、农村土地、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等信息。(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及时公开、更新政务信息,规范性文件应在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加强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运维管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手机报等媒体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广泛传播主流声音。(牵头单位: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局)

(五)建立健全公开制度。修订《平昌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完善《平昌县村务公开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年度报告和绩效考评等制度。县重点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标准,适时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培训指导。(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级相关部门)

(六)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实行分级负责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采取公众评议与特邀评议相结合,通过单位调研、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网上评议、会议座谈、大会测评等方式,对公开内容、时间、渠道、制度建设等开展评议。(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9月中旬—9月下旬)。制定《平昌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实施方案》,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9月下旬—11月底)。各地各部门对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制度,梳理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乡镇、同州办事处、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切实抓好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县重点信息公开牵头部门按照《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三)督查考核阶段(2014年12月上旬—12月底)。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社会评议和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能职责,充实人员力量,负责本辖区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县级各部门要指定机构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规范公开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在10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和完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难点问题。县重点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要在10月底前完成相关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制定,统一公开的标准和要求,加强基层政务公开的业务指导。

(三)严格逗硬考核。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在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等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