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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昌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2-04-22 11:20
 来源: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级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平昌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19 日     


平昌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加快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县,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60 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22〕1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务服务“好差评”(以下简称“好差评”)既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对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工作人员服务质效作出的评 价;也包括政务服务主管部门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和工作督查等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管委会、管理局,平昌经开区,县级政务服务部门(单位)服务能力进行的评估。

第三条 “好差评”评价对象共分为 4 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管理局)及县级政务服务部门(单位)等99 个评价对象纳入评价范围。其中,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管理局)作为镇街道类评价对象,县级政务服务部门(单位)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数、业务量分为 A、B、C 三类。(名单详见附件)

第四条 “好差评”实行月评价制度,每月初对上月度各评价对象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评价,综合评价总分 100 分。具体评价指标、分值构成结合市对县政务服务评价及我县当前政务服务重点工作动态调整,每月初统一印发给各评价对象。

第五条 政务服务主管部门每月首个工作日提取上月度各项指标数据,根据评价规则计算各评价对象综合得分。当月市考核县存在扣分指标的,等额扣减相应责任单位(部门)得分。评价等次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镇街道类评价对象按 3 个 额确定“好”等次、2 个 额确定“差”等次;县级类评价对象 A、B类各按 2 个 额确定“好”等次、1 个 额确定“差”等次,C 类按 1 个 额确定“好”等次、1 个 额确定“差”等次;其余为“一般”等次。

第六条 政务服务主管部门每月上旬将初评结果反馈各评价对象,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在 3 个工作日内向政务服务主管部门书面提交佐证材料进行申诉,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调整,“好差评”榜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第七条 每月评价为“差”等次的评价对象,向县人民政府作书面检视。

第八条 县人民政府每季度召开政务服务工作调度会。

每季度各类别评价对象有 2 次及以上“差”等次的,其主要负责人在调度会上作检视发言。

每季度各类别评价对象无2 次“差”等次的,分别由该季度“差”等次中综合平均得分最低的评价对象主要负责人在调度会上作 检视发言。

每季度连续 2 次评价为“好”等次且无“差”等次的评价对象,其主要负责人在调度会上作交流发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评价对象名单


附件

评价对象名单

一、 镇街道类评价对象(共 43 个)

同州街道办事处、江口街道办事处、金宝街道办事处、白衣镇、涵水镇、岳家镇、西兴镇、龙岗镇、土垭镇、佛楼镇、响滩镇、大寨镇、驷马镇、青云镇、兰草镇、澌岸镇、粉壁镇、得胜镇、元山镇、灵山镇、土兴镇、云台镇、三十二梁镇、板庙镇、邱家镇、笔山镇、泥龙镇、岩口镇、镇龙镇、望京镇、江家口镇。平昌经开区管委会、金宝新区管委会、星光工业园管委会、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驷马水乡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巴灵台风景区管委会、南天门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三十二梁旅游景区管委会、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局、白衣古镇景区管理处。

二、 县级类评价对象(共 56 个)

A 类(共 23 个,服务事项业务量大、信息系统多、信息共享开放任务多):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文广旅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昌管理部、县房管局、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居保局、县机保局、县交警大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B 类(共 25 个,服务事项业务量小、信息系统少、信息共享开放任务少):县经信局、县教科体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国资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新闻出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民宗局、县残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供销社。

C 类(共 8 个,相关公共服务企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邮政公司、电力公司、泓源水务公司、港华燃气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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