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水镇人民政府机关简介
杨斌,男,汉族,生于1978年7月,四川平昌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现任平昌县涵水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付君臣,男,汉族,生于1973年6月,四川平昌人,1993年3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涵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民政、审计、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政府组成部门和联系村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孙渝胜,男,汉族,1989年03月出生,四川平昌人,2014年4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涵水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负责人大全面工作。分管项目建设、邮政、通讯、电力、史志、地方志、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统计、五创联动、环境保护、环卫治理;负责联系部门和联系村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挂联庆丰村。
向海军,男,汉族,1986年12月出生,四川平昌人,2008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涵水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书记做好党委日常工作;主抓三农工作、基层党建、基层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考核、法规备案、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新闻舆论、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科技体育、“两改”后半篇文章、乡村振兴、深化改革、政策研究、工会、关工委、老龄、科协、基层组织建设、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统战、民族宗教、信息、共青团、妇联、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负责分管单位和联系村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挂联涵水社区。
王伟,男,汉族,1987年1月出生,平昌县白衣镇人,2013年1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201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涵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涉纪信访举报、招标投标监管、审计监督、党务政务财务村务监督等工作;负责分管单位和联系社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挂联禅林社区。
任晓波,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平昌县涵水镇人,1996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涵水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农村道路交通建设、镇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负责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征兵、双拥、村民自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分管信访、国土(土地增减挂钩)、建管、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等工作;协助镇长做好民政、残联工作,负责分管单位和联系村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挂联涵水社区。
张熠梅,女,汉族,1991年2月出生,四川平昌人,2015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201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涵水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副书记工作。
王筱童,男,汉族,1987年8月出生,四川达州人,2013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涵水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提名)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政法、综治、维稳、防邪、司法、禁毒、扫黑除恶、依法治理、综合管理、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扫黄打非、电信反诈等工作;负责分管单位及联系村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挂联海峰村。
袁竹梅,女,汉族,1994年9月出生,四川平昌人,2018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涵水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宣传、发改、审计、项目工作、卫生计生、疫情防控、工业、金融、回引创业、招商引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农民工服务、市场监管(食品药品、质量强县)等工作;负责分管单位和联系村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挂联花桥社区。
赵浩廷,男,汉族,生于1989年12月,四川平昌人,2016年6月参加工作,202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四川省平昌县涵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大农业(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水务);产业发展、水产渔政、生猪监测点、气象、防洪度汛、河(湖)长制、电子商务物流、供销社、节能减排、粮食、人防、气象等工作;协助镇长分管政府行政内务、财政工作,负责分管单位和联系村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挂联幸福村。
赵力,男,汉族,生于1978年11月,四川平昌人,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现任平昌县涵水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和12345平台处理。挂联花桥社区。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827-6416800)
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宣传报道、保密机要、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统计、史志等工作;负责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监督指导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辖区内村(社区)和部门派驻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党的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统战和群团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牵头拟定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农业农村经济、林业、水利、经信、商务、企业、民营经济、投资促进、扶贫开发、农村道路交通以及气象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牵头拟定文化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古村落保护相关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县级部门授权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建设管理监管工作;负责农机、农村沼气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工作。
(五)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民政、人武、退役军人事务、救灾救济、医疗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部门下放、委托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职责。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
负责政治安全、国家人民防线建设、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行政诉讼(复议)、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和群防群治等工作。
(七)财政所(会计核算办公室)(电话:0827-6416192)
负责编报年度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总预算及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指导和监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和指导村级财务、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直属事业机构(五大中心)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业和畜牧渔业生产中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发展和实用技术推广、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森林病虫害、动物(含野生、水生)的疫病防控、检疫及灾害监测、预警;负责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和畜禽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以及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技术服务;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治理;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服务、农机台账建立等工作,协助做好农机安全监管、事故处理和事故统计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涉农公共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小(二)型及以下水库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负责辖区内的水利工程防汛安全,加强河、湖、库、塘、渠等水域保护,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协助做好农村产权登记、森林防灭火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民政、交通、救灾救济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收集、汇总和整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和使用等环节基本情况,开展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业务培训、协助执法等工作;承担乡道日常养护,指导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村道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等工作;协助村(社区)资金监督检查和村(社区)预、决算编制、执行;负责村(社区)收入核算、资金拨付、强农惠民补贴、政策的兑现落实,代理村(社区)财务、账务;协助管理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负责村(社区)财务公开工作;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收集、有关政策宣传落实、信访接待和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编制镇规划、村(社区)规划;负责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小城镇建设、农民建房的指导、农村工匠管理等工作;负责场镇排水和污水处理、镇村生活垃圾处理及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负责镇容镇貌和场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
(三)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劳务转移、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维权和法律援助、信息统计等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编制镇规划、村(社区)规划;负责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小城镇建设、农民建房的指导、农村工匠管理等工作;负责场镇排水和污水处理、镇村生活垃圾处理及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负责镇容镇貌和场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按规定制定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标准化;负责组织受理、集中办理县级部门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组织受理、代办县级部门延伸服务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村(社区)代办点(站)建设及业务指导、管理;负责政务服务热线的受理、办理;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送,提供政策宣传咨询,办理小规模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协调处理交易纠纷;负责对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地 址:平昌县涵水镇大井街42号
联系方式:0827-6416800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