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山镇人民政府机关简介
王敏,男,汉族,1974年12月生,四川平昌人,大学文化,1997年12月参加工作,200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元山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信访稳定主体责任。联系元山片区6个村(居)。
李刚,男,汉族,1977年10月生,四川平昌人,2002年0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2005年0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元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民政、审计、金融、税收、过境路及新街项目建设。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信访稳定主体责任。联系张公片区3个村(居)。
涂一川,男,汉族,1991年1月生,四川南江人,2016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202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元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负责教育、卫健、人口和计划生育,联系学校、卫生院,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挂联长城村。
王玉波,男,汉族,1989年3月生,四川南江人,201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201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元山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协助处理党委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党建、政协、深化改革、驻村帮扶、目标考核、集体经济、组织、人才、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老龄、关工委、档案、法规备案、保密、内务管理、工会、共青团、科协、地方志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党建办,挂联元山社区。
林桂樟,男,汉族,1991年7月生,平昌县人,2014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1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元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抓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效能建设、干部作风、督查考核、巡察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挂联张公社区。
陈思名,男,汉族,1990年12月生,四川平昌县人,大学本科文化,201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平昌县元山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中心组学习、舆情处置;分管农业、畜牧、水务、林业、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气象、移民后扶、河(湖)长制、林长制、粮食安全、饮用水源保护、环境保护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挂联插旗山村。
朱娇,女,汉族,1991年9月生,四川平昌人,大学文化,2015年10月参加工作,201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元山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负责统战、侨联、民宗、妇联工作,分管发改、项目管理、统计、招商引资、回引创业、信用体系建设、民营经济、经信、商务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挂联长岗村。
李珍明,男,汉族,1992年1月生,四川平昌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9年9月参加工作,201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元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和镇长工作。负责基层武装、民兵预备役、国防、征兵、双拥、退役军人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退役军人事务站。
杨飞,男,汉族,1987年9月生,四川巴州区人,大学文化,2009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平昌县元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分管社会工作、政法、基层治理、信访稳定、依法治理、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反邪教、反电信诈骗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挂联寿南山村。
缪伟,男,汉族,1986年5月生,四川富顺人,2009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0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元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分管对口帮扶、东西部协作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协助挂联长城村。
杨青蓉,女,汉族,1994年8月生,四川平昌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8年7月参加工作,202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元山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镇长工作,分管民政、残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便民服务、文物保护、文化旅游、农民工服务、社会保障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挂联复兴村。
罗一凡,男,汉族,1991年7月生,四川平昌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2014年9月参加工作,202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元山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镇长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防洪度汛、食品药品安全、场镇管理、城乡环境治理、质量管理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挂联新兴村。
王洪英,女,汉族,1988年4月生,四川平昌人,200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元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国土、交通、住建、电力、通讯、燃气、供水、医保、政策性保险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挂联通木村。
张娇,女,汉族,1985年1月生,四川通江人,200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元山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工作、12345平台处理,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履行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协助联系复兴村。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制定并落实本镇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八)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 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宣传报道、保密机要、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统计、史志等工作;负责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监督指导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辖区内村(社区)和部门派驻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党的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统战和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牵头拟定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农业农村经济、林业、水利、经信、商务、企业、民营经济、投资促进、扶贫开发、农村道路交通以及气象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牵头拟定文化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古村落保护相关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县级部门授权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建设管理监管工作;负责农机、农村沼气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工作。
5、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民政、人武、退役军人事务、救灾救济、医疗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部门下放、委托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职责。
6、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政治安全、国家人民防线建设、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行政诉讼(复议)、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和群防群治等工作;负责城镇社区物业、业委会和集镇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物业管理纠纷,处理各类物业管理信访投诉,指导成立业委会,并督促业委会及业主大会依法履职。
7、财政所:负责编报年度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总预算及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指导和监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和指导村级财务、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直属事业单位4个
1、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按规定制定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标准化;负责组织受理、集中办理县级部门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组织受理、代办县级部门延伸服务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村(社区)代办点(站)建设及业务指导、管理;负责政务服务热线的受理、办理;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送,提供政策宣传咨询,办理小规模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协调处理交易纠纷;负责对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业和畜牧渔业生产中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发展和实用技术推广、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森林病虫害、动物(含野生、水生)的疫病防控、检疫及灾害监测、预警;负责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和畜禽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以及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技术服务;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治理;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服务、农机台账建立等工作,协助做好农机安全监管、事故处理和事故统计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涉农公共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小(二)型及以下水库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负责辖区内的水利工程防汛安全,加强河、湖、库、塘、渠等水域保护,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协助做好农村产权登记、森林防灭火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民政、交通、救灾救济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收集、汇总和整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和使用等环节基本情况,开展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业务培训、协助执法等工作;承担乡道日常养护,指导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村道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等工作;协助村(社区)资金监督检查和村(社区)预、决算编制、执行;负责村(社区)收入核算、资金拨付、强农惠民补贴、政策的兑现落实,代理村(社区)财务、账务;协助管理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负责村(社区)财务公开工作;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收集、有关政策宣传落实、信访接待和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编制镇规划、村(社区)规划;负责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小城镇建设、农民建房的指导、农村工匠管理等工作;负责场镇排水和污水处理、镇村生活垃圾处理及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负责镇容镇貌和场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编制镇规划、村(社区)规划;负责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小城镇建设、农民建房的指导、农村工匠管理等工作;负责场镇排水和污水处理、镇村生活垃圾处理及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负责镇容镇貌和场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劳务转移、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维权和法律援助、信息统计等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地 址:平昌县元山镇平得街213号
联系电话:0827-6751066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