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庙镇人民政府机关简介
李晓庆,男,汉族,生于1980年11月,四川通江人,1998年12月参加工作,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平昌县板庙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挂联枫香村,指导联系枫香村党总支部,青年人才党支部党建工作。
付 杰,男,汉族,生于1986年9月,四川平昌人,2009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平昌县板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民政、审计工作。挂联柏垭村,指导联系柏垭村党支部党建工作。
丁际忠,男,汉族,生于1972年3月,四川平昌人,1989年9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9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板庙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田长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信访等工作。挂联龙井村、红宝村,指导联系龙井村党支部、红宝村党支部、玉鹿农业党支部党建工作。
杜宸瑶,女,汉族,生于1996年2月,四川通川人,2020年2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板庙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李晓庆同志抓好党委日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分管党建、工会、政协、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公务员管理、老干部、党史研究、目标绩效管理、两改“后半篇”文章、驻村帮扶、东西部协作、村级集体经济、党务公开等工作。挂联青龙村,指导联系青龙村党支部、千佛社区党总支部、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
冯天亮,男,汉族,生于1986 年7月,四川平昌人,2010年5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板庙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目标考核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挂联康坪村,指导联系康坪村党支部党建工作。
冯娜,女,汉族,生于1990年3月,四川平昌人,2015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板庙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主抓政法、扫黑除恶、社会工作、“两新”组织,分管基层治理、依法治理、国安、外事、党政办、保密、地方史志、机要、档案、深化改革、内务、政务公开。挂联红云社区,指导联系红云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
方绍林,男,汉族,生于1987年7月,四川平昌人,2011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板庙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兼副镇长。
工作分工:主抓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出版,分管财政、金融、国资、税务、供销、盐业、邮政、电力、通讯、物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林业(森林防灭火、林长制)、水利(河/湖长制、防汛抗旱)、气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食药)等工作。联系镇级国有平台公司,指导强村公司,挂联大石社区,指导联系大石社区总支部党建工作。
李 峨,男,汉族,生于1981年8月,四川荣县人,2000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板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挂职)。
工作分工:分管妇联、团委、关工委、科协等工作,协助丁际忠同志分管农业农村工作。挂联龙王村,指导联系龙王村党支部党建工作。
赵星淞,男,汉族,生于1985年10月,四川平昌人,2013年6月参加工作,201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板庙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工作分工:主抓人民武装建设、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教育、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创联动、负责板庙场镇管理工作。挂联板庙社区,指导联系板庙社区党总支部党建工作。
李小雨,男,汉族,生于1990年1月,四川巴州人,2018年10月参加工作,202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主抓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侨联。分管乡村振兴、经济发展、审计、统计、经信、商务、招商引资、项目、发改、民营经济等工作。挂联西角村,指导联系西角村党总支部党建工作。
刘金林,男,汉族,生于1996年5月,四川通江人,2017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平昌县板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民政、民生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就业、农民工服务、回引创业、残联,负责大石景区管理、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马垭场镇管理工作,挂联千佛社区。
米本川,男,汉族,生于1980年6月,四川平昌人,1999年12月参加工作,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现任平昌县板庙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主抓便民服务、行政审批、青凤场镇管理,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挂联青凤社区,指导联系青凤社区党总支部党建工作。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制定并落实本镇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八)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本级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机构的统筹协调;负责文秘、文电、信息、宣传、会务、保密机要、督查督办、史志档案、深化改革、政策研究、政务公开、目标考核、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公文起草和综合办事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文稿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拟订本乡镇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监督指导镇(街道)机关及直属事业机构、辖区内村(社区)、部门派驻单位和“两企三新”的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基层治理、党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老干部、统战和群团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负责古村落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等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统计业务工作,协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四)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基层治理工作;负责政治安全、国家人民防线建设、综治维稳、群众工作、司法、行政诉讼(复议)等工作;负责城镇社区物业、业委会管理及监督等工作;指导成立业委会,并督促业委会及业主大会依法履职;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住房和建设监督管理、集镇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民政、救灾救济、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县级主管部门下放、委托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职责。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普法工作,依法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和办理行政执法业务;具体履行乡镇法定行政处罚权及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基层综合应急队伍;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消防、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地质灾害、农机、燃气等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七)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政策执行、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政会计管理,指导和监督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三、直属事业机构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承担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及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制定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卫生健康、民政、应急、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医疗保障、统计、劳动保障农民工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协助做好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领域技术推广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基础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动植物资源保护、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河湖库塘渠堰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管涉及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产权登记惠农资金、村(社区)集体经济和会计核算等工作:承担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日常工作;协助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地 址:平昌县板庙镇望京商贸228号
电 话:0827-6814243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