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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3-03-28 14:51
 来源: 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平昌经开区于2020年5月挂牌成立,为平昌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能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和部署,负责辖区内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务工作;拟订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拟订开发区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各项经济要素的培育工作;负责编报开发区的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监督和内审,协助税收征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储备、协助土地征收、供应和房屋征收等工作;负责监管投资和融资平台,组织实施开发性项目的引资和监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引进企业后续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民政、文化、体育等社会事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和农民等涉农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招商引资。立足园区实际,重点围绕机械制造和食品饮料加工产业招商引资,加大项目招引、跟踪力度,加快化工园申报和建设。

2、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重点项目,形成“工业熟地”,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

3、企业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探索与发改、行政审批等部门建立“区局联动”机制;创新服务模式,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健全企业融资体系,提升融资服务能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4、企业培育。坚持把现有企业培育作为园区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健全“一企一策”培育计划,建立“一企一策”台账,完善“一企一人”挂包联系方案,形成精准帮扶、精准培育、精准推进的格局。

5、其他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昌经开区2023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52人,供给车辆0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中心、土地储备和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电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经开区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平昌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昌经开区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平昌经开区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812.51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额增加34.3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经费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81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2.5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81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51万元,占87.08%;项目支出105万元,占12.9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经开区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2.51万元,与 2022年相比,增加34.34万元,增加4.4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经费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2.5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74万元,农林水支出159.8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2.51万元,与 2022年相比,增加34.34万元,增加4.4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8万元,占66.19%,公共安全支出17.28万元,占2.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1万元,占7.11%。卫生健康支出36.74万元,占4.52%,农林水支出159.88万元,占19.6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占0.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2023年预算为53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保障。

2.公共安全支出17.2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司法支出及其他公共安全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36.7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支出等。

5. 农林水支出159.88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及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8.4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71.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3.74万元、绩效工资98.35万元、津贴补贴44.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7.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6.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9万元、奖金5.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72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37.16万元、奖励金0.14万元。

(二)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04.03万元,一是运转类项目支出79.03万元,其中:日常公用支出万元,主要是办公费32万元,差旅费17万元,会议费3万元,水电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维修(护)费0.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1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运转类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伙食团运行、安全监管等。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公共运行维护管理25万元、招商引资40万元和园区运行维护管理40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1万元,比2022年预算总额增加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1.1万元,较2022年增加5.7%,主要原因是商务接待事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经开区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经开区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平昌经开区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9.03万元,比2022年增加9.23万元,增加10.2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23年平昌经开区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主要是电脑、打印设备采购预算。

2023年平昌经开区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平昌经开区固定资产原值192.58万元,累计折旧69.66万元,净值122.92万元。

截至2022年底,平昌经开区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截至2022年底,平昌经开区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大型设备固定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平昌经开区2023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3个,预算项目资金105万元;重点项目2个,预算项目资金80万元。同时本级专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附件  平昌经开区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经开区2023年部门预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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