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口镇人民政府机关简介
邹 卓,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6年6月生,平昌县邱家镇人,1999年8月参加工作, 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岩口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苟春霞,女,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7年7月生,平昌县西兴镇人,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岩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内务、内控等工作。
李成光,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2年10月生,平昌县笔山镇人,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岩口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负责组织、人事、“三农”工作、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驻村帮扶、信访、“两改”后半篇文章、城乡基层治理、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事务、政协、关工、老龄、群团(工会、共青团、妇联)、“有事来协商”。分管党建办、机关工会。联系机关支部,联系方山村。
吴思汉,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8年12月生,平昌县灵山镇人,2012年9月参加工作,201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岩口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提名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好“两改”后半篇文章和意识形态工作,分工负责宣传、网络舆情、精神文明建设、巡检巡察、目标绩效考核、文化、文物保护、建管、教育、卫生。分管岩口小学、马鞍小学、岩口卫生院、马鞍卫生院、目标绩效督查中心办公室、建管站、文广旅站。联系穿柏村。
吴 奎,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7年6月生,平昌县驷马镇人,2009年7月参加工作,201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岩口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场镇建设、交通、政务公开、法规备案、保密史志、档案、节能减排、机关内务、公共服务。分管党政办、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交管站(办)。联系黄梁村。
贾 德,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7年10月生,平昌县元山镇人,2011年8月参加工作,201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岩口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分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干部管理、干部监督、营商环境治理、中梗阻治理。分管纪委办公室。联系红岩子村。
魏心驹,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0年9月生,平昌县岩口镇人,2015年10月参加工作,201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岩口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提名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好信访工作。代理人大工作。分工负责政法、社会工作、通讯、国安、综治、维稳、防邪、禁毒、扫黄打非、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依法治理和常态化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环保办、司法所、派出所。联系庄子村。
罗奕,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8年11月生,四川达州宣汉人,2013年8月参加工作,202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岩口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提名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统战、农业(农经、农技、农机、农调、畜牧)、肉牛产业、茶叶产业发展、农业监测点、农民收入记账、水利、河长制。分管农业站、畜牧站、水利站。联系白坪村。
李翔宇,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4年9月生,平昌县同州街道人,2007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岩口镇副镇长、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自然资源、耕地保护、乡村振兴及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统计、项目管理、行政审批、工业经济、商务、招商引资、回引创业。分管经济发展办、自规所、振兴办、统计办。联系长岩村。
王济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3年10月生,四川达州通川人,2015年7月参加工作,202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岩口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汛减灾、林业(森林防灭火)、花椒产业发展、食品药品、计划生育、民营经济。分管应急办、林业站、食药卫计办。联系小寨村。
郑 杰,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0年10月生,平昌县邱家镇人,1998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岩口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站长。
工作分工:负责营商环境、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常驻马鞍便民服务分中心。
赵小梅,女,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0年11月生,平昌县岩口镇人,2010年12月参加工作,202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岩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罗奕同志抓好“三农”工作。分工负责社保、农民工服务、就业、特色农业产业,分管社保站。联系土坝社区。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集体经济,加强农村经济、集体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科技、教育、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健康、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做好统计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机构的统筹协调;负责文秘、文电、信息、宣传、会务、保密机要、督查督办、史志档案、深化改革、政策研究、政务公开、目标考核、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公文起草和综合办事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文稿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拟订本乡镇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大(人大工委)、政协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监督指导镇(街道)机关及直属事业机构、辖区内村(社区)、部门派驻单位和“两企三新”的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基层治理、党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老干部、统战和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负责古村落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等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统计业务工作,协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4.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基层治理工作;负责政治安全、国家人民防线建设、综治维稳、群众工作、司法、行政诉讼(复议)等工作;负责城镇社区物业、业委会管理及监督等工作;指导成立业委会,并督促业委会及业主大会依法履职;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住房和建设监督管理、城市(集镇)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民政、救灾救济、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县级主管部门下放、委托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职责。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普法工作,依法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和办理行政执法业务;具体履行乡镇法定行政处罚权及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工作。
6.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基层综合应急队伍;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消防、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地质灾害、农机、燃气等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7.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政策执行、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政会计管理,指导和监督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三、直属事业机构职责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承担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及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制定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卫生健康、民政、应急、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医疗保障、统计、劳动保障、农民工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协助做好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领域技术推广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基础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动植物资源保护、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河湖库塘渠堰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管涉及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产权登记、惠农资金、村(社区)集体经济和会计核算等工作;承担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日常工作;协助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岩口镇政兴街1号。
电 话:0827—6616001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