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岩口镇人民政府 > 民生保障

关于印发《岩口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3-02-02 09:2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通江“11.10”、恩阳“11.19”两起较大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厅〔2022)50号)、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底结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要求,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不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全力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收官之战”,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一)逗硬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措施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委〔2022〕6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号)《巴中市安委〔2022〕19号》及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查找、督促整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重点检查镇级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及加快落实安办实体化运行情况,以及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检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检查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等情况,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和镇辖有关部门及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围绕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依法打击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和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重特大事故。

燃气安全方面。全面排查燃气(燃气具)经营者、燃气用户安全隐患,重点关注使用燃气的商业综合体、出租房、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小吃店等,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坚决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强化我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建管站牵头;应急办、学校、派出所、食药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围绕危化品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三个关键环节,紧盯“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安全专项整治、高危细分领域企业专项治理、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专项整治、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整治、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治理、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治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等集中治理工作,落实重大危险源企业包保责任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动火、临时用电、检维修、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充分运用电力大数据、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等监管手段,加大非法违法“小化工”查处力度,提升危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派出所、食药办、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学校、环保办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镇交管站、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农村文明劝导,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违规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农用车违规上路等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加快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善道路安防设施,加强公路桥梁和连续下坡、急弯陡坡、事故易发等道路危险点段的隐患排查,分级分类进行管控处置。突出施工驻地及作业场所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严防亡人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牵头;学校、农业服务中心、文广旅站、应急办、食药办等部门和各村(社区)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工贸安全方面。扎实做好轻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服务指导,强化隐患排查、标志张贴、承包方管理、装备配备、应急处置“五个到位”,抓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管理。开展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企业实行安全隐患整改动态清零。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积极整改的企业加强帮扶指导,对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的企业督促改造提升,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食药办和各村(社区)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检查。零售店(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是否向其他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产品等行为。运输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满足安全要求,驾驶员、押运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等行为。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派出所、食药办和各村(社区)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以“防高处坠落”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模板、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大工程,以及施工用电、高空作业等环节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工地营地防汛减灾工作,落实各方责任,细化各项措施,确保工地营地安全度汛。责任单位:建管站牵头;派出所、水务站、食药办等部门和各村(社区)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消防安全方面。持续抓好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以及医院、学校、涉疫场所、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严密防范突出致灾风险,牢牢守住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底线,确保敏感时期不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动村(社区)以及派出所、基层网格员等各类力量统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提示宣传,全力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扎实做好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分类分级落实闭环管理,确保这类火灾高风险场所和区域消防安全。责任单位:派出所及应急办牵头;建管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文广旅站、卫生院、学校、食药办等部门和各村(社区)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危险废物安全方面。严厉打击将危险废物故意隐瞒为原料和中间产品、未消除安全隐患违规贮存或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不符合污染控制标准违规贮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行为。针对危险废物专项排查发现的问题,依托危废专项整治APP,强化跟踪调度和整改落实闭环管理。适时组织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处置安全生产与环境安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环保办牵头;派出所、应急办、食药办和各村(社区)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方面。加强民爆物品销售、运输、使用及作业服务各环节安全管控,针对重大风险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四超”“三违”等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应急办、食药办和各村(社区)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校园安全方面。建立校园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常态化开展校园设施设备、校车、校舍、实验室、消防、燃气等方面的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全面巩固校园安防“6个100%”建设成果,建立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理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演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要求开设《生命、生态、安全》课,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和春季、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教育教学计划,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汛防震、防溺水、森林防灭火、燃煤烤火等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学校牵头;派出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建管站、应急办等部门和各村(社区)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卫生健康领域安全方面。聚焦医疗机构消防控制室、手术室、实验室、制剂室、厨房、停车场、污水处理站等重点部位以及门(急)诊区、住院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和疏导管控检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老旧建筑物、老旧设施设备的风险排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以医疗危化品、放射源、危险废物存储管理等为重点,全面排查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风险隐患,切实防范垮塌、爆炸、泄漏等风险。责任单位:卫生院牵头;食药办、环保办、应急办等部门和各村(社区)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林业领域安全方面。扎实开展林业领域安全风险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加强营林生产、林木采伐、野生动物繁育、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管护、林业科研调查监测、林业所属旅游景区景点等作业生产活动中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林业领域潜在安全风险。责任单位:林业站牵头;派出所、应急办、环保办、文广旅站、市监所等部门和各村(社区)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商贸服务领域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围绕加强商贸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环节,开展消防、餐饮用燃气、建筑、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商贸服务行业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食药办牵头;建管站、文广旅站、应急办等部门和各村(社区)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农业农村安全(农业机械、农村沼气、苕窖、水产养殖、废弃房屋)方面。农业机械,重点检查拖拉机等农用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源头监管、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合法合规情况,存量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和“清零”流程规范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落实情况以及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农村沼气,重点检查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围绕户用沼气出料、清池、盖板、用气,沼气工程发酵、储气、避雷、阻火、消防设施设备等易发事故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苕窖方面,落实通风措施,对废弃苕窖进行回填和清除。水产养殖,重点检查养殖单位池塘、堤坝、进排水渠道、供电设施等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废弃房屋,重点要张贴警示标志,及时排危,坚决防止废弃房屋倒塌致人死伤事故。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食药办等部门和各村(社区)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领域安全方面。其他行业也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由镇人民政府(镇应急办)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主动担当担责,确保不留安全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实行隐患动态清零

各级各部门要对本行业、本辖区、本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系统分析、精准研判。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其他行业要实行重点督导检查。安委会成立综合督查组、镇辖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抽查,对检查、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采取“发点球”方式交办给属地,督促有关单位或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可能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问题隐患要及时报告县安办,实行挂牌督办。同时,要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省、市、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紧盯“老大难”问题推动解决,实行问题隐患整改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各村(社区)和镇应急办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严格安全监督管理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违法行为,精准实施处理,真正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矿山违法开采、危化品违规动火作业、客货车船超员超载、建筑工程无资质施工、群租房使用易燃彩钢板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严肃查处,及时上报县安委会进行执法检查;责任单位:镇应急办牵头;建管站、文广站、派出所、食药办、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民政办、学校、卫生院等负有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监管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督促企业对自查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确保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阶段效果。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必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明确具体隐患点位、隐患名称,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属地综合检查阶段(2023年1月1日至1月25日)。按照“属地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综合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村(社区)、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违法行为,迅速督促整改和依法处理。

(三)领导带队督查阶段(2023年1月26日至2月10日)。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联村领导、相关部门带队开展督导检查。成立1个综合督查组实行“四不两直”督查,分别对各村(社区)、辖区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2月11日至2月底)。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政府各位副镇长为副组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岩口镇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村(社区)相关部门也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结合本辖区和行业安全监管实际,认真制定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明确工作时间、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强化隐患整治。各任务牵头部门要认真推动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立即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从根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化解一批安全风险、整治一批问题隐患、上报处罚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督查检查。镇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综合督查,重点督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认真加以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结果运用。镇主要领导到分管联系领域和挂联村(社区)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把岁末年初工作推动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认真加以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对在本次行动中走过场、隐患整改搞形式、责任落实玩虚化的进行通报约谈,并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特别是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因事故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将提请党委政府严肃追责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