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楼镇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做好佛楼镇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整改工作,顺利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佛楼镇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工作安排,为提高问题整改工作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扎实践行新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整改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原则
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坚持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三、整改对象
县级相关部门反馈关于佛楼镇生态环境的问题。
四、整改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不实
问题:一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文明保护大会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一系列重要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认识不深刻、把握不全面。二是对生态环保工作研究不细致、不具体,与实际工作结合不深入;三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重视程度不够,发展与保护不同步、不协调。
整改措施: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深入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三是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大气污染防治
问题:PM2.5数值大幅上升,空气质量下滑。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各村(居)及时建立秸秆及垃圾禁烧联动机制,动员环保网格员、护林员加强对秸秆、垃圾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的落实;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鼓励秸秆就地粉碎还田、堆码发酵。
(三)畜禽养殖
问题:佛楼镇大松肉牛养殖场、高石村牛场:一是未配备粪污处理设施;二是无干粪堆码棚和尿液收集池。
整改措施:对仍在营业的养殖场责令其负责人限期购置、安装粪污处理设施,并规范使用。对未营业的养殖场进行关闭,并加强日常监管。
(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问题:佛楼寺社区、高石村:污水收集管网破损;三官寨村高粱坡:粪污出口未接入化粪池;光华山村古坟包:污水处理池出水不畅。
整改措施:及时更换破损污水管网;在未接入化粪池的排污口下方通过实地核算,新建一口化粪池;对出水不畅的化粪池进行检查,查找出水不畅原因并限期整改。
(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问题:佛楼镇污水处理站。一是未完成环评验收,无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二是运维台账记录不规范(加药量、天气情况、厂外泵站未记录);三是无2024年度污泥转移联单;四是场镇排污口未接入管网;五是无专人定期开展管网排查整治工作;六是出水氨氮浓度超标氨氮超标2.00125倍,浓度为24.01毫克每升。
整改措施:一是指定专人定期开展管网排查、整治工作,且必须在5月20前全部更换所有破损管网、场镇排污口接入管网;二是督促污水处理站运维人员与泓源水务公司对接,及时打回2024年度1至4月污泥转移联单并存档于污水处理站内;三是重新更换场内活性污泥;四是建管站工作人员负责指导污水处理站运维人员完善规范运维台账记录;五是督促泓源水务公司及时完成环评验收和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村(居)和责任部门(单位)是落实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高度重视,要针对辖区具体情况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深入组织实施专项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重点突破,实行分类治理
要准确认定各类环境污染的主体、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做到应改尽改,细化整改处置办法,同步推进,保证整改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要将开展环境保护整改工作列入各村(居)及镇级各单位(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并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未按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和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的工作经费;对失职渎职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党纪政纪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四)严肃责任追究
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员作用,保障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按照整改内容和职责分工,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不主动作为、行动迟缓,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由镇纪委实施问责;对失职渎职,造成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等严重影响或后果,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
以本次问题整改为契机,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环保队伍执法水平。要结合环境全面整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自查、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管理部门排查等机制,提高环保工作的本质水平,改善环境质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