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佛楼镇财政所所长:曾 义
2020年8月28日
一、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2019年全镇上级财政决算补助收入2683.4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2.6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8万元。
(二)2019年全镇财政预算总支出为2683.4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05万元。
2.国防支出(武装民兵经费)1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6.84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6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39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21.69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10.44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100.41万元。
9.农林水支出1371.36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197.17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501.47万元。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万元。
13.其他支出3.73万元
2019年全镇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当年实现收支平衡,没有出现赤字,确保了我镇各项事业有序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由于行政体制及财政体制的调整,乡(镇)级财政收入实行县级统管,支出预算由乡级上报县财政统一审核和预算,年度内根据政策变化,通过追加追减最终形成以上报告的决算数(含乡级小学,镇卫生院、核算中心及镇三个农业服务中心)。
二、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人大、镇纪委的监督和县财政局及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镇财政全体干部积极应对新形势,新环境、新变化带来的各种挑战,在镇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指向下开展财政工作,以推动全镇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实施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不断加大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着力加强财政的支出管理和监督,一年来,在全所人员的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创新理财思路,服务全镇中心工作
全体财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团结在党委、政府的周围,践行科学发展观,立足全镇发展的大局,牢固树立“理财为公,服务为民”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创新思路和方法,团结协作,自加压力,抢抓机遇,完善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财政执法监督约束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纪检、审计及社会舆论的监督,积极构建“法制、阳光”财政。
(二)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申领、拨付、报账程序。二是强化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强化财政收支进度管理,按照项目工程进度和预算计划合理调度资金,加快资金流转。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注重事前、事中监督。 五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促使专款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三)努力增收节支,圆满完成收支预算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禁令”,我镇及时制定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保工资、保基本经费、保运转”的要求,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的增长,着力构建厉行节约的长效管理制度,扎实做好了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差旅费“五项”经费的管理工作,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2019年财政工作在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矛盾仍然很大,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建设财政经费保障供需不足,工程预算与实际工程量不符,造成超预算,超工程量,致使工程负债逐年增加,面对这些矛盾,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增强紧迫感、使命感,提高为民理财的责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
三、2020年财政预算
2020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及预算安排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以及按照集中财力“保基本、守底线、惠民生”的总要求,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稳步推进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框架的建立。坚持“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的原则,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序列保障原则,坚持“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用统筹城乡的理念谋划财政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培育涵养税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建设和民生工程项目支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和“六项禁令”的要求,狠抓财政增收节支,严控“三公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杜绝新的债务发生,强化资金管理,推进我镇财政工作。
根据安排,上级财政按零基预算,补助我镇人民政府697.69万元。
(一)政府本级基本支出566.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经费260.31万元;
2.社会保障缴费64.16万元;
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2.76万元;
4.村(居)办公经费 30万元;
5.公务交通补贴10.86万元;
6.村建党建经费0.78万元;
7.抚育抚养费3.88万元;
8.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144.49万元;
9.义务兵优待金9.16万元。
(二)政府运转类项目支出131.29万元。其中:
1.乡镇群团工作经费3万元;
2.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转经费4万元;
3.乡镇人大经费2.3万元;
4.乡镇武装经费1万元;
5.农村垃圾清运费9万元;
6.扶贫驻村工作人员工作经费19.3万元;
7.乡镇安全监管经费5万元;
8.网格化管理人员补助15.84万元;
9.乡道公路养护0.15万元;
10.村居便民服务中心运转经费5.9万元;
11.关工委工作经费0.5万元;
12.乡镇政协经费0.5万元;
13.依法治县乡镇工作经费1万元;
14.纪检办案补助1.8万元;
15.乡镇伙食团运转经费10万元;
16.农村公共服务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45万元;
17.乡镇场镇卫生管理费7万元。
四、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
按照“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首先要着眼长远把握大势开门问策、集思广益、2020年是一个注定不平凡的年,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内新冠肺炎舆情的影响,进出口贸易的停滞,各项经济都面临全新的挑战。
2020年我们将按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和县财政局的要求,在镇 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认真研判形势,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开源节流,把握工作重点,重在保最基本的运转,最基本的民生,严禁新增债务,力所能及的做好脱贫攻坚后续成效的巩固,统筹协调好各项财政工作,现向代表们作如下汇报:
(一)创新思路,寻求培植财源,促进经济增长。
我们将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发挥财政职能和财政政策的引导、带动和调控作用,创新生财聚财观念,在支持经济加速发展、培植财源上下功夫。一要加大招商力度,引进业主,培植新的财源;二要抓好本土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夯实税源基础.
(二)严格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十项规定”,做好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五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接待费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费用。在各项支出管理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做到精细化。
(三)强化资金绩效,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
严格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镇级报账制”和“关口前移,对内监督,对外检查”的有效机制,制定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监管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依法监督,确保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性,专项资金使用到哪里,财政监督就到哪里,惠农资金拨付到哪里,财政检查就到哪里,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对村级的项目实施进行监督;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进行监管,三是对惠民政策的落实跟踪监管;四是对救灾救济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抽查,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
(四)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强化村级债务管理,坚持“”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村党支部书记和主任是具体负责人,对村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工程预算执行,杜绝超预算增加债务,坚决做到村级财务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同时村级财务要做到按季度报账,按季度公布。确保村级财务在阳光之下运行。
(五)认真履职、廉洁奉公、树好形象
坚持以人为本,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依法理财,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塑造财政干部切实为民、务实苦干的良好形象。同时我们将会常年不定时的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逐步提升全镇财政队伍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着力建设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财政队伍。
(六)围绕脱贫成果,继续巩固脱贫成效
一要加大对现有花椒等产业发展的帮扶力度,协调各项金融资本、社会资源、多渠道、多通道引领到产业上和各专合作社。
二要积极宣传,脱贫不脱政策,不脱帮扶,鼓励贫困户发展各种小微经济,及时支付国家发放的帮扶资金,从而保证贫困户经济持续增收。
各位代表,2020年有挑战又有机遇,重在稳中求进,尤其是县级财政吃紧的年份,各项任务艰巨,我们一定在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的决议、决定,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纪检及社会的监督,克服困难,开拓创新,认真履责,求真务实,扎实做好财政工作,为加快佛楼镇的发展,为全面完成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