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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西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

2023-03-21 10:56
 来源: 平昌县西兴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关于耕地保护的相关决策部署,切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牢牢守住我镇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现就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

耕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各村(社区)和镇级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要求,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完成上级下达耕地保护目标。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辖区耕地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镇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

二、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标识,强化有效监测,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除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外,农村道路、公益设施、养殖设施、农村宅基地等其他建设项目均一律不得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稻谷、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杜绝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三、规范设施农用地和宅基地管理

持续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严格设施农用地审批制度。设施农用地应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原则,充分利用闲置设施农用地、未利用地、工矿废弃地、废旧宅基地以及边角地等,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要强化农业设施用地后续监管,严禁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范围,严禁以设施农用地为名建设仓储厂房、农家乐等,严格坚守“农地农用”原则。设施农用地不再使用的,经营者必须于生产结束按照土地复垦有关规定恢复土地用途。

严格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建立动态巡查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要严格遵守“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四、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坚持“先申报、后用地”,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用地。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建设用地须按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标准使用,严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不得借农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业建设,严禁在流转土地上建设别墅、农家乐、休闲旅游设施等。

五、严格新增耕地监管和后期管护

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补充耕地项目,确保全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各村(社区)要强化补充耕地项目质量建设和实施监管,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严防新增耕地撂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地块、农村土地整治的土地要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落实责任,任何人不得违规占用,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发挥效益,严防边整治边撂荒。对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进行“非农化”、“非粮化”建设的要予以坚决制止,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农作物种植。

六、有序推进撂荒地复垦工作

各村(社区)要组建专班,对辖区农户撂荒地情况开展地毯式入户摸底工作,对撂荒地的承包户、撂荒原因、面积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全面摸底调查,逐户清查、逐块核对,建立好撂荒地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抢抓农时,加大复耕复种宣传,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复耕、应种尽种”原则,鼓励和引导撂荒农户采取土地流转、托管等方式,全力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优先种植大豆、玉米、稻谷等粮食作物,有序推进撂荒耕地利用。

七、强化耕地保护执法监察

坚持“谁的辖区谁管、谁的土地谁管、谁耕种谁管”原则,以“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为抓手,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构建镇、部门、村三级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联动体系,充分发挥村居前哨作用,紧盯冬春农闲、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要干线公路沿线、城郊接合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加密加强巡查频次和巡查网格,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把各类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出现的违法用地,按照“依法拆除一批、整改销号一批、追责问责一批、司法移送一批”要求,严格依法查处,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

八、严格耕地保护监督考核

各村(社区)和镇级相关部门要树牢耕地红线意识、用地规划意识、先审批后用地意识,严格执行《平昌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对发现辖区违法占用耕地超过10亩或永久基本农田超过5亩的,镇党委政府将对村(社区)书记进行约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符合问责规定的,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平昌县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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