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8-07-03 15:57
来源: 平昌县大寨镇人民政府
作者:大寨镇信息发布员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巴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平昌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突发事件,以及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4、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食品安全事件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
5、事件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水平和能力。各职能部门要依法规范日常食品安全监督职责,对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指挥部设置
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政府镇长黄馨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确定,主要包括镇食药办、党政办、财政所、安监办、派出所、卫计办、大寨小学、金龙小学、大寨卫生院、金龙卫生院、乡农技站、文广新站、畜牧站和各村民委员会。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办公室地点设在镇食药办。
2、指挥部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件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各村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大东同志兼任。
4、成员单位职责
安监办: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定期与其他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办: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镇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工作;组织修订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村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和农村家宴、学校食堂的指导和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对食品药品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卫生院:负责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配合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开展食品污染监测与评价;协助培训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宣传食品药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药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药品卫生情况;配合对食品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报告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案情,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查处,坚决遏止本地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财政所:根据财政、税收的有关政策,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实施提供必需的财政支持和经费保障;依据有关规定为举报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有功集体和个人提供相应的物质奖励。
文广站:负责宣传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健康安全饮食知识;对食品药品安全职能部门的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社会舆论监督。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组织对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畜牧产品质量及屠宰加工环节安全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学 校: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在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5、各行政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理,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扩散和升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监管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及时向社会提供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
2、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治疗急重伤病员的医疗机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乡政府、镇卫生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人数、原因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1、镇食安办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成员单位要指定联络员和联系电话,报乡食安办备案。
2、镇食安办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立即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确认以及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提出启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
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出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后,指挥和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镇食安办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人员以及专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2)配合镇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护人员赶赴现场抢救中毒病人。接受抢救中毒病人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乡食安办报告治疗进展情况。
(3)组织专家对中毒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下一步防范措施。
(4)会同文广站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信息。向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发布”的原则和规定程序,信息内容应经发布单位领导或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审查同意后,以单位名义发布。
(5)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镇食安办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镇人民政府,并抄送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大寨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作废。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巴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平昌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突发事件,以及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4、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食品安全事件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
5、事件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水平和能力。各职能部门要依法规范日常食品安全监督职责,对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指挥部设置
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政府镇长黄馨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确定,主要包括镇食药办、党政办、财政所、安监办、派出所、卫计办、大寨小学、金龙小学、大寨卫生院、金龙卫生院、乡农技站、文广新站、畜牧站和各村民委员会。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办公室地点设在镇食药办。
2、指挥部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件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各村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大东同志兼任。
4、成员单位职责
安监办: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定期与其他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办: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镇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工作;组织修订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村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和农村家宴、学校食堂的指导和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对食品药品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卫生院:负责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配合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开展食品污染监测与评价;协助培训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宣传食品药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药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药品卫生情况;配合对食品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报告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案情,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查处,坚决遏止本地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财政所:根据财政、税收的有关政策,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实施提供必需的财政支持和经费保障;依据有关规定为举报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有功集体和个人提供相应的物质奖励。
文广站:负责宣传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健康安全饮食知识;对食品药品安全职能部门的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社会舆论监督。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组织对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畜牧产品质量及屠宰加工环节安全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学 校: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在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5、各行政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理,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扩散和升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监管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及时向社会提供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
2、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治疗急重伤病员的医疗机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乡政府、镇卫生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人数、原因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1、镇食安办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成员单位要指定联络员和联系电话,报乡食安办备案。
2、镇食安办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立即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确认以及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提出启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
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出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后,指挥和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镇食安办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人员以及专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2)配合镇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护人员赶赴现场抢救中毒病人。接受抢救中毒病人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乡食安办报告治疗进展情况。
(3)组织专家对中毒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下一步防范措施。
(4)会同文广站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信息。向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发布”的原则和规定程序,信息内容应经发布单位领导或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审查同意后,以单位名义发布。
(5)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镇食安办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镇人民政府,并抄送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大寨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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