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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夏季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0-07-14 08:02

平昌县土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夏季行动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持续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持续净化生猪产业养殖、屠宰、经营等环节环境,降低疫病反弹风险,决定建立“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行动(以下简称“三大行动”)常态化防控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土垭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夏季高温季节前全镇集中开展“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行动,有效消灭传染源,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净化养殖环境,筑牢生猪产业安全生产防线,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控意识,确保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稳定防控。

二、时间安排

5月25日—8月25日,为期3个月。

三、重点工作

(一)大消毒行动

1.消毒范围:对全镇所有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屠宰点、无害化处理场所、冻肉经营摊点、生猪运输车辆、农贸市场等全覆盖消毒。

2.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消毒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各环节规范消毒到位。重点对养殖场圈舍内外环境、散养农户圈舍及生活场所、对有监测阳性和曾发生过非洲猪瘟的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要进行彻底消杀,切实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其中生猪规模场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指导业主制定消毒方案,生猪散养户的圈舍内外用消毒药按标准浓度进行喷洒,通道铺上生石灰粉,消毒频率1周1—2次。生猪屠宰点要严格实施“1110”制度(即:一天一清洗、一天一消毒、一周一扫除、每天零存栏)。农贸市场和冻肉经营场所做到3天一清洗和消毒。

3.消毒药物: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中“非洲猪瘟消毒规范”推荐品种,指导各类业主结合自身实际,分类分场制定消毒程序,交替使用消毒药,确保消毒效果,同时要注意做好消毒人员的个人防护。

4.明确职责:对散养农户的消毒,由镇财政所和畜牧站统一组织购买、发放消毒物资,各村(居)落实专人将消毒物资分发到各农户,由农户自行消毒,严禁交叉“串户”消毒;对养殖场、生猪屠宰点、生猪运输车辆、冻肉经营场所的消毒,由业主自行负责;对无害化处理场所、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消毒,由镇统一组织实施。镇畜牧站做好养殖场(户)、生猪屠宰点消毒的监督指导;交管办做好生猪运输车辆消毒的监督指导;食安办做好冻肉经营场所消毒的监督指导。

5.消毒效果监测:镇畜牧站对消毒后的场所按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做好抽样送检监测工作,及时通报消毒监测效果。

(二)大培训行动

按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实施、养殖业主参与,采取相对集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全镇防控水平。针对不同的从业主体选择不同的培训内容,做到分类施教。对生猪养殖场(户),重点对《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第二版)》生物安全防护、日常饲养管理、疫情报告、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检疫申报等进行培训;对散养农户,重点对生物安全意识、防疫意识、疫病防控等进行培训;对畜禽贩运户,重点对《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贩运车辆备案管理、依法依规调运生猪等进行培训;对村级动物防疫员,重点对动物免疫、兽药处方、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等进行培训。

(三)大宣传行动

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微信、QQ、等网络媒体、召开会议和入户等方式,对广大干群广泛宣传畜牧产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恢复生猪生产的政策、生猪调运监管、生猪防疫检疫、疫情监测报告及处置、非洲猪瘟防控等内容,提振养殖信心,增强防控意识,形成长效防控机制,持续有力恢复生猪生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以村社为单元扎实推进“三大行动”开展,明确职责,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消毒物资,建立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机制。

(二)强化联防联控。各村(居)要进一步落实好非洲猪瘟防控属地管理责任,相关生产经营业主要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镇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能职责落实好监管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三)强化督查考核。镇纪委要加强对各村(居)、部门开展 “三大行动”督查督办,党政办要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阶段性目标考核。对行动开展走过场的单位要追责问责。

 

  平昌县土垭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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