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澌岸镇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
现将《澌岸镇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澌岸镇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巴中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巴农发〔2022〕2号)和《中共平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关于下达生猪和肉牛产业2024年目标任务的通知》(平委农办〔2024〕8号)要求,更好发挥政策调控作用,提升我镇生猪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生产大幅波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省、市、县稳定生猪生产系列决策部署,以保障猪肉自给为目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落实生猪稳产保供责任制,逐级压紧压实责任,落实“三抓两保”任务,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
县委农办2024年下达我镇能繁母猪保有量目标为最低不低于1040头,规模养殖场(户)2个,出栏生猪21080头,其中能繁母猪最低保有量:中和村142头、澌岸社区148头、梭滩村144头、先锋村111头、民主村71头、娱乐社区212头、团结村172头;生猪规模养殖场:梭滩村、先锋村各1家;出栏生猪:中和村2900头、澌岸社区1800头、梭滩村5000头、先锋村5000头、民主村1580头、娱乐社区2800头、团结村2000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疫病防控。重点抓好我镇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高标准高要求指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村(居)创建中给予重点支持,在各项防疫政策落实中予以倾斜支持,加强部门协作,全力保障养殖户生物安全、生产安全。
(二)强化保险支持。全面落实能繁母猪和生猪养殖保险政策,及时推动中央奖补育肥猪价格保险政策落地,支持购买必要的商业附加险种,扩大政策覆盖面,全面提升我镇保险保障水平。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产能调控基地要及时足额理赔、应赔尽赔、早赔快赔,降低养殖风险。
四、督导考核
各村(居)根据澌岸镇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分解到场(户),并将每月补栏的能繁母猪的数量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站),镇农业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专班到各村(居)实地考核存栏数是否与下发的任务数相符,并将生猪生产的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绩效年终考核。
附件:澌岸镇2024年生猪任务分解表
附件
澌岸镇2024年生猪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村(社区) |
能繁母猪最低保有量 |
出栏生猪 |
规模养殖场(户) |
备注 |
1 |
中和村 |
162 |
2900 |
||
2 |
澌岸社区 |
148 |
1800 |
||
3 |
梭滩村 |
144 |
5000 |
1 |
|
4 |
先锋村 |
121 |
5000 |
1 |
|
5 |
民主村 |
81 |
1580 |
||
6 |
娱乐社区 |
212 |
2800 |
||
7 |
团结村 |
172 |
2000 |
||
合计 |
1040 |
21080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