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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村环境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2-21 16:54
 来源: 澌岸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现将《乡村环境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


乡村环境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县委相关安排部署,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实施县委“两个加快”战略强基聚力,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持续实施环境卫生管护、重点专项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全民素质提升等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一)近期目标。在全镇范围开展乡村环境大提升行动,切实做到“地板扫干净、垃圾清彻底、物件摆整齐、秩序更规范”,取得立竿见影效果,让澌岸群众可感可及。

(二)长期目标。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常态长效,持续提升城乡环境,全面实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绘就宜居宜业和美城乡新画卷。

三、工作任务

(一)环境卫生管护提升行动

1.城乡垃圾收集处置要求:①城镇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定点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置。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危废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分类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处置。②农村生活垃圾实行村收、镇运、县处理。③餐厨垃圾建立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机制,餐厨垃圾回收物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用途使用。④再生资源回收做到场内秩序整洁,严禁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建(构)筑物立面整治要求:①临街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屋顶、阳台、平台、外走廊、人行道、消防通道及外立面不得违规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的物品。②干线道路临街建(构)筑物的外墙面应当定期清洗。公路沿线临路建筑无破损和残垣断壁现象,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摆放有序。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门前环境卫生管理整治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家庭住户实行门前包清洁、包秩序、包绿化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管理门前卫生、秩序和绿化带。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重点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4.建筑工地整治要求:建筑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隔离护栏、警示标志和施工铭牌;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放置整齐;施工中应当采取封闭、降尘、降噪等措施控制扬尘、噪声等污染,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运;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保持整洁。建设施工单位严禁在限制区域搅拌混凝土、砂浆。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5.河(库)沿岸(线)整治要求:①河(库)水体及沿岸(线)应当保持清洁,桥梁、闸门等设施完好整洁。②禁止违规向河(库)排放污水;河(库)划定管理沿线禁止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时清理漂浮物、沉淀物。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6.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要求:畜禽养殖场要规范储存、处理、排放畜禽粪便和生产用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村容村貌改善提升行动

7.公路沿线专项整治要求:①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定期维护,视线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农作物栅栏规范有序,不得用废弃塑料广告布等围挡。②公路两侧禁止乱堆乱占乱停,公路沿线住户院落整洁有序。严禁以路为市、打场晒粮和私自占道施工,施工作业规范打围。③严格整治车辆抛洒滴漏、带泥上路。④倡导沿线住户院坝车辆头外尾内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8.乡村环境风貌整治要求:①完善农村道路、广场和卫生、文体、亮化等设施,加强道路、河库沿线及公共区域保洁,路面净、路肩亮、水沟通、河库清、物件齐,禁止秸秆露天焚烧。②农村新(改)建房屋应当使用农村建房通用图集或专业设计,净化、绿化、美化农村庭院,鼓励农户配建卫生厨房、卫生厕所和农具堆放间、柴草堆放点;室内地面干净、物品整齐,禽畜圈(拴)养。③开展星级文明户评比,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全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9.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党员干部争当表率、树好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在一言一行、小事小节中践行文明规范,用实际行动感染、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城乡融合环境治理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0.包保联创压实责任:包保领导深入挂联区域蹲点督导,统筹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任务。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充分组织动员干部职工投入乡村环境大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1.人人参与养成习惯:大力宣传“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卫生常识、治理工作动态以及典型经验等,发动群众人人支持、人人参与,让群众互相教育、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争做环境治理和文明创建的宣传者、参与者和监督者,着力营造上下互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实施步骤

(一)展开阶段(2024年2月21日—2月29日)。召开澌岸镇乡村环境大提升部署大会,旗帜鲜明树导向、正面引导造声势、干群齐心聚合力,全面推进四大行动、十一项任务,确保治理快见效、群众早受益。

(二)深化阶段(2024年3月1日—6月30日)。尽锐出动、机制推动、干群联动,以满格状态、真格举措、硬格督查,攻坚克难找好切入点,根除顽疾大干一百天,树立典型作示范、曝光问题促整改,推动城乡面貌一新、环境提档升级。

(三)巩固阶段(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底)。坚持长期抓、抓长期,由集中整治向自觉坚持转变,做到卫生秩序长期有人管、有人抓,确保城乡环境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澌岸镇乡村环境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包保责任机制,联系督促开展行动。党政主要领导定期不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乡村环境大提升“七进”宣传活动(即: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城乡融合环境治理行动,形成人人都是主人翁、人人都是保洁员、人人都是监督员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由镇纪委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工作例会等进行通报,对每月考核排名末位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例会上作检讨。对上级督导暗访发现的问题、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等被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附件:澌岸镇乡村环境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澌岸镇乡村环境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玲  党委书记

王仕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丁 锐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洪铖  党委副书记

苟  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丁 鑫  党委委员、副镇长兼武装部长

胡 敏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  江  党委委员、副镇长、宣传委员 

邓军民  副镇长

成  员:

岳 琳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魏吕鹏  镇环保办工作人员

方 鑫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志宇  财政所负责人

张万琳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汪有智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何映书  澌岸社区居委会主任

何爱民  娱乐社区支部书记

袁 攀  中和村党支部书记

夏 樑  民主村党支部书记

李秀泉  先锋村党支部书记

何 敏  团结村党支部书记

何 成  梭滩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由邓军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岳琳为成员,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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