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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4-06-21 15:29
 来源: 龙岗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全面做好第三轮中、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要求。坚持专业、理性和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结合龙岗镇实际,聚焦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和中、省环保督察反馈及群众反复投诉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全面摸清问题底数,有效整治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全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地落实。坚决守住不出现被国省通报曝光重大负面典型的底线,进一步夯实龙岗镇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国、省长江经济带排查问题整改。全面自查第一、二轮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国、省长江经济带排查已完成整改、年度应销号问题和市环委办2024年移交我镇第一批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核实已整改问题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有无反弹,移交信访件办理是否仍然存在反复举报等情况。在具体点位问题完成整改基础上,全面排查整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和其他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二)侵占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破坏问题。对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矿山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修复等领域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发建设、道路建设以及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生态破坏等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或管护运维不到位问题。对照《巴中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工作方案(2021--2023年)》,重点排查城镇污水进(排)水管网是否建设到位,污水是否按要求收集处理到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污泥是否规范无害化处置;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是否正常规范运行,垃圾渗滤液是否规范处置。

三、时间安排

2024年5月10日至5月19日,各村居全面开展排查。

四、工作要求

各村居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全省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绝不能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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