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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山镇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2024-05-07 11:25
 来源: 元山镇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加强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县食安委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全镇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一)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体系,夯实食品监管网格化建设,在各村(居)配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完善镇、村(居)、食药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卫生院、农业站、畜牧站等单位的联防联动机制,构建分区划片、包干责任的网络化监管网。

(二)强化应急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健全食安委领导小组、村(居)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

(三)强化督查督办机制,一是开展对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督查,并及时发布督查通报。二是开展对辖区镇、村两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导工作的督查通报。三是年底对各村(居)进行考核。

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责任

(一)坚持各村(居)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二)理清监管职责,界定重点监管对象。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小摊贩监督管理,认真梳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职能交叉和空白问题,理清监管职责边界,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堵塞监管漏洞。明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超市、餐饮服务单位面积在50㎡以上的,列入镇重点监管单位,面积在50㎡以下的列入日常监管单位。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承诺制度。全镇所有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向镇政府和食药办签订安全承诺书。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质量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全面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信用档案,实施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制度,加大质量安全信用记录发布力度,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企业予以曝光。

(四)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党纪政纪规定。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或对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有责任的村(居)及企业有关人员,坚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查的频次、范围,保障镇重点监管单位每月巡查一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隐患排查和日常监督,质量整顿和风险监测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环节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制度整改措施,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台账,建立健全检查台账、处罚台账、执法台账、整改台账,并实行月报制度。

(二)深化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整顿。突出冷链食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肉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镇村结合部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出售过期食品药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动。

(三)加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制度,切实保证农村50人以上自办宴席的申报备案制度落到实处。对辖区农村自办宴席厨师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同时对监管人员进行监管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农村群体宴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利用农村举办家庭宴席的时机,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物中毒防治知识,增强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持续抓好校园食品安全。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陪餐、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民主监督等管理制度。组织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重点加大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可追溯,推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可追溯。加强对校园超市(小卖部)和中小学校门外的食品摊贩整治。

(五)严格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工地食堂、医院食堂、农产品市场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从业人员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许可资质、流程布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条件,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管理。防范发生因超限量、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六)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纵容包庇等行为。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一)及时传达贯彻。各村(居)要第一时间传达落实县、镇有关决策部署,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纳入“一把手”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进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方案,签订责任书,统筹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工作。镇食安委要成立督查小组,负责本行业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

(二)开展包保督导。各级包保干部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频次,包保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包保主体及时纠正,并及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 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挂联领导(包保干部)要靠前办公、现 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三)压实包保督导责任。建立健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工作衔接机制。要求各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以及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加大重点场所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督导督查,及时向包保干部通报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形成监管巡查与包保督导衔接闭环,共同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严防食品安全风险。

(四)强化督查督办。组建镇级督查组,对各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情况和各部门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督查问题记入督查工作问题台账、跟进整改情况、验收复核销号。

(五)严格督导检查。国务院和省、市、县、镇食药办将对包保工作开展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各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镇食药办要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对镇、村包保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包保干部严格履职,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点名道姓、逗硬通报约谈,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督查情况逐级上报。

(六)规范信息报送。各村(居)要落实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报送辖区包保主体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关资料,保证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上报镇食药办,由食药办对实际未经营或暂不经营的主体进行调整。食药办及时梳理本辖区、本部门落实情况、总结做法成效,重大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七)严守工作纪律。各级包保干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遵守廉政纪律,不得违规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 式主义,杜绝落实工作“一阵风”“走过场”。

五、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大力倡导“人人需要安全食品药品,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理念。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及成效宣传,增强群众消费信心。依托镇、村(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居)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摸清本辖区监管对象,开展包保督导和宣传教育,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整改,并报镇食药办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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