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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山镇2023年农资和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3-03-26 15:04
 来源: 平昌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现将《元山镇2023年农资和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元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6日


元山镇2023年农资和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的重要讲话要求落到实处,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切实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不合格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维护种养殖业主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我镇农业高质量发展和推进农业强县建设保驾护航,我镇决定在全镇开展农资和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2月起,元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植保、土肥、种子、畜牧、水产、农机等单位密切配合,积极与派出所、市场监管、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行动,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强化行业监管、违法查处,围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并曝光一批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集中销毁一批假劣农资、不合格农产品,持续维护市场良好秩序,保障人民用上安全农资、吃上放心农产品。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紧盯乡镇街道、批发市场和集散地、案件多发地区、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种植养殖生产基地的农资、农产品监督管理。加强对农资销售点的管控和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使用情况的检查,防止禁限用农资进入使用环节。加强对农产品质量检查抽检,防止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环节。加强生产基地农资使用情况核查,倒查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采取巡查检查、明察暗访、投诉举报的方式,加大“忽悠团”、游商游贩兜售和网络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打假力度,有效封堵假劣农资流通渠道和渗透空间。

(二)重点品种

1.种子。以水稻、玉米、蔬菜和食用菌等种子未重点检查品种,重点查处生产经营未审先推、无证经营、套牌套袋及未按要求备案、包装标签不规范和经营不适宜本地种植的种子案件以及侵权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积极结合农业农村厅统一安排部署的2023年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加大种子经营主体合法性、销售经营合法性、种子质量的执法监管。

2.农药。重点查处无证经营,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生产经营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非法经营高毒禁限用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以及除草剂中添加百草枯等违法行为。加强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的执法检查。

3.肥料。重点组织开展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获证肥料产品监督抽查,严查有效成分不足、重金属超标,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4.兽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非法添加违禁药物、超剂量超范围添加抗生素及激素、直接使用原料药、含量不符合规定兽药等违法行为,强化兽药经营质量可追溯的监督检查。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的行为。

6.渔药及鱼饲料。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变质的渔药、鱼饲料,严厉打击鱼饲料中添加硝基呋喃、氯霉素、孔雀石绿、地西泮等违法行为。

7.农机。重点查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以次充好,擅自改变性能、参数,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8.农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膜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农膜新标准的宣传力度,要求经销商售卖使用厚度不小于0.01mm的新国标农膜产品,积极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农膜,设立废旧农膜回收装置,积极引导农户及时交回废旧农膜,并无条件回收保存,统一归集到转运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9.农产品。重点查处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增白剂、荧光剂等)、超范围使用农(兽)药和不在安全间隔期生产销售等行为。

(三)重点环节

生产环节以生产厂家为重点;销售环节以经营门店和网络电商为重点;使用环节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

三、时间安排

(一)2月上旬部署全镇农资、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启动农资、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二)2月中旬开展全镇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三)2月下旬—3月上旬开展全镇集中放心农资下乡活动。

(四)3月重点开展种子、肥料、农机、兽药等农资打假行动。

(五)4—6月,协助开展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监督抽查,重点整治农药隐性添加第三方成分、兽药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和有机肥料重金属超标的问题。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六)6—10月,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倒查假劣农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七)10—11月,组织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典型案件梳理和总结考评等工作。

(八)按照农时节点,常态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查处工作。具体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违法信息移交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培训,营造氛围。在宣传内容上,要结合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农机等不同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特性,有针对性的宣传法律法规、安全使用标准及识假辨假知识。在宣传对象上,要针对生产企业、农资门店、种养殖经营主体、小农户等不同主体,通过展板展示、微信、抖音视频等方式扩大宣传影响,提高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畅通举报电话、信访举报渠道,鼓励农民对假劣农资、不合格农产品线索投诉举报。

(二)落实经费,执法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在科学分析以往抽检结果的基础上,有计划组织开展2023年度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执法抽检工作,提高执法抽检针对性,重点抽检违法记录多、发现问题多、投诉举报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产品。加强对抽检结果的分析运用,落实抽检结果共享机制,不断提高农资打假的精准性。同时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保障执法抽检经费,扩大执法抽检覆盖面。

(三)强化监管,信用评级。构建农资、农产品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扎实开展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将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建立生产经营领域严重失信主体重点监管名单,健全动态监管和移出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新机制。

(四)齐抓共管,严格查处。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把好案件查处关,重拳出击、露头就打。狠抓打击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拓宽案源渠道,强化案件溯源,建立案件线索通报机制,注重深挖细掘,做到打掉团伙、摧毁网络、肃清源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责任

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两大场镇,各村居负责辖区内网点,分别落实农资和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各站所、各村(社区)要切实依照农事农时,认真分析研判、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做到部署细致切实、措施有力有效、成效突出显著。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何兴斌,联系电话:139XXXXX304)。

(二)加强协作配合

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享信息,完善案件通报、协查、督办和联合检查、大案要案联合查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打击效果,提高工作效能。

(三)公平公正执法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确保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做到农业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及时公开、农业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农业执法展投资促进提升和营商环境优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农业执法能力明显提升。结合全市开化“双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谨慎包容监管,开展柔性执法,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事项,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四)强化信息报送

扎实做好农资、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性。同时注重总结上报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等。并于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向镇人民政府报送行动开展情况。

附件:1.元山镇农资和农产品专项整治监管领导小组名单

2.元山镇农资和农产品专项整治监管责任清单


附件1

元山镇农资和农产品专项整治监管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刚  镇长

副组长:李珍明  武装部长、副镇长

杨  飞  副镇长

成   员:冯  姗  党政办主任

何兴斌  农业站站长

何朝军  畜牧站站长

王启平  派出所所长

李俊国  建管主任

张永忠  信访办主任

张  娇  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李勇平  应急办主任

各村(社区)主任

附件2:

元山镇农资和农产品专项整治监管责任清单

序号

片区名称

负责地区

负责人

1

元山社区场镇

场镇街道各点

何兴斌

2

张公社区场镇

场镇街道各点

何朝军

3

元山社区

辖区内各网点

池云峰

4

张公社区

辖区内各网点

胡耀宇

5

插旗山村

辖区内各网点

李  申

6

寿南山村

辖区内各网点

陈川平

7

新兴村

辖区内各网点

王  海

8

复兴村

辖区内各网点

罗  鹏

9

长岗村

辖区内各网点

崔建平

10

长城村

辖区内各网点

代玉书

11

通木村

辖区内各网点

钱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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