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山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凝聚力和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情况
元山镇属盆周深丘低山地貌,距平昌县城22公里,2020年5月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元山镇由14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调整合并为7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共59个村民小组和33个居民小组,12235户34193人。辖区幅员面积7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6526亩,林地面积50822亩,主要以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和发展果蔬产业为主。镇村两级设25个党组织(3党委,1个党总支,21个党支部),中共正式党员711人,预备党员4人,近年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坚持以党建引领,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外抓招引等方式,推动各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一定成绩,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48万元,5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5万元,其中插旗山村集体经济收入超10万元,全镇各村(社区)人均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15元以上。
二、目标任务
2023年预计全镇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74.2万元,村均收入8.2万元,其中预计插旗山村收入达13万元、复兴村收入达6.1万元、寿南山村收入达8万元、通木村收入达12万元、新兴村收入达4万元、长城村收入达4.4万元、长岗村收入达5万元、元山社区收入达12万元、张公社区收入达9.3万元;2024年预计全镇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98.7万元,村均收入10.9万元,其中插旗山村收入达15万元、复兴村收入达8.5万元、寿南山村收入达10万元、通木村收入达20万元、新兴村收入达8万元、长城村收入达4.9万元、长岗村收入达8万元、元山社区收入达14万元、张公社区收入达10.3万元;2025年预计全镇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48.4万元,村均收入16.4万元,其中插旗山村收入达20万元、复兴村收入达10万元、寿南山村收入达12万元、通木村收入达50万元、新兴村收入达12万元、长城村收入达5.4万元、长岗村收入达10万元、元山社区收入达16万元、张公社区收入达13万元。
三、发展思路
元山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系统推进、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底线思维,牢牢依托区域资源禀赋,创新模式推动资源整合,积极破解产业发展结构性瓶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激发谋事干事成事合力,高质量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水平,示范带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要举措是:一是发展经济作物及水产养殖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模。元山社区招引业主建500亩优质蚕桑基地,预计每年可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约11万元。插旗山村通过改造转型村级果园3个,建成200个劳动力的劳动服务中心,采取“企业+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模式,在现有400亩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上,增加成长型产业项目,预计每年可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增收5万元。寿南山村招引业主建设优质蔬菜种植基地和蚕桑基地,同时依托集体28个塘库发展水产养殖,预计每年可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增收2万元。张公社区盘活集体资产,扩面建成优质粮油蔬菜种植和水产养殖基地60亩,预计每年可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约3.3万元。新兴村积极争取帮扶资金,盘活集体资产,利用金星水库发展优质水产养殖,预计每年可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万元以上。二是发展肉牛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模。复兴村将县委组织部扶持资金10万元注入百富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推动年出栏肉牛增长10头,通过入股分红预计可实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万元以上。长岗村成立长岗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村级集体资金入股18万元,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10万元,建设50亩标准化肉牛养殖场,年出栏海福特牛10头以上,预计实现年收入逐年增加2万元以上。三是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模。通木村依托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盘活村内森林、苗木、矿产和耕地资源,利用距县城近、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流转土地2600余亩,充分吸收县城辐射带动,创新模式外抓招引,吸引业主投资建成广东温氏、旺鑫新型建材、天国木材、铭展种植、长发家庭农场等企业在村抱团发展,土地租金、水费、服务费等集体经济年收入超10万元;开启“1+N”村企联办新模式,联办企业巨利宝商贸、馨通生态农业合作社2家;目前全村产业发展固定资产超3000万元,逐步营造外来投资企业主打、集体经济融入、三次产业集聚融合发展的新局面,预计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2万元,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2025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四是盘活资产资源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模。对各村(社区)集体林场、水面、耕地和未利用地等集体资源资产进行再排查,通过自主经营或者公开竞标方式转让、出租集体资源,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对闲置的老村委会和村小设施、公共设施及村级公益性设施,通过出售、承包、租赁、联营、合作等方式加以开发利用,形成资产收益。探索以集体代耕代种的土地和受委托管理的土地为资源入股第三方公司,实现整治撂荒地的同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各村(社区)依据《巴中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惩办法(试行)》,完善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运行机制和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在各村(社区)集体经济尚未形成规模前,累计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不作收入分配,全部留存作为集体经济再生产准备资金;累计收入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除去5万元准备资金余下资金50%用于投入再生产,20%用于补充公业务费,30%用于公益设施建设;当年实现10万元以上收入的,至少收入的50%用于再生产,20%用于公益设施建设,村(社区)“两委”干部浮动报酬按照《巴中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惩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大事要事来抓,镇村党组织书记履行发展集体经济“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职,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引领群众共同富裕等紧密结合,加强对集体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研判,妥善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强化联动推进。镇党政办、乡村振兴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宏观指导、检查督办和宣传等工作,对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中涉及的惠农政策积极宣传,对专业合作社和土地流转等方面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各镇级单位结合职能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研究出台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务实举措,切实破解集体经济发展瓶颈,全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各村(社区)以强村富民为目标,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牵引,以发展质效为中心,坚持因地制宜,切实选准符合本村的发展路子,全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收益分配。统筹兼顾各投资方利益,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村集体经济收入全数纳入镇级财政平台,村集体经济重大事项严格实行民主决策。强化投资风险评估预警,广泛开展市场调查预警,稳慎选择发展项目,严防盲目投资新增债务。镇纪委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监督检查,对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不力以及资金资产监管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加强风险防范。
(四)严格考核奖惩。镇党委政府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分配集体经济发展考核任务,把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村级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与镇村干部评优选优、职务调整等挂钩,逗硬激励奖惩,激发干部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