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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滩镇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指导意见(试行)

2022-10-26 10: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巴中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大宣传大调查大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委责办〔2022〕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治理党员干部、辖区村(居)民操办宴席行为,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切实减轻群众人情负担,有效助力乡村振兴,营造风清气正、向上向善、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我镇规范和治理大操大办宴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治理农村大操大办、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开展大宣传、大调查、大治理,综合施策推进移风易俗,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乡村振兴和乡风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操办宴席定义

本意见所指的操办宴席,是指因各种事由举办宴请活动并收取礼品、礼金、红包的行为。

三、方案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全镇在职和退休党员干部、职工,辖区内各村(社区)村(居)民。

四、工作措施

(一)严控举办宴席范围

1.婚嫁宴:本人、子女或本人长期直接监护的亲属因合法嫁娶而举办的宴请活动。

2.丧葬宴:本人的父母、配偶或本人长期赡养的老人因逝世而举办的宴席活动。

除以上两类宴席按相关程序审批同意后可举办外,其他各类宴席一律禁止操办。

(二)严控宴席标准

1.嫁娶双方同场合办婚宴的不得超过30桌(300人),其他单方办理宴席的不得超过15桌(150人),不准采用变通方式超过规定桌数和人数(疫情期间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2.宴席的生活费标准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鼓励多采用本地土特产作为食材,确保食品安全。

3.参与宴席的宾客提倡随礼不得超过200元、近亲属不得超过500元(含礼品、红包)。

(三)严格申报审批程序

1.申报程序

(1)镇机关干部、镇辖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本人申请,填写《响滩镇党员干部举办宴席审批表》报镇民政办审批,由镇分管民政领导签字后报镇纪委备案。

(2)镇辖各单位职工由本人申请,填写《响滩镇党员干部举办宴席审批表》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由镇分管民政领导签字后报镇纪委备案。

(3)村(社区)两委干部、全体党员由本人申请,填写《响滩镇党员干部举办宴席审批表》报村(社区)支部书记审批,由镇分管民政领导签字后报镇纪委备案。

(4)村(社区)普通村(居)民由本人申请,填写《响滩镇村(居)民举办宴席审批表》经户籍所在地红白理事会审批,报村(社区)委员会备案。

2.申报时间

(1)符合婚嫁宴举办范围的,须提前15天按程序申报。

(2)举办丧葬宴的,须在葬礼举行前申报。

3.申报资料

(1)婚嫁宴:举办人持结婚男女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申报。

(2)丧葬宴:举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进行申报。

(四)严管厨师和酒店

1.厨师和酒店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承办宴席必须按照镇食安办相关要求进行备案,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由酒主、厨师或酒店共同承担一切责任。

2.厨师必须持证上岗,具有食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关资质。

3.举办宴席必须按规定进行申报,通过批准后,举办者将《审批表》提供给厨师或酒店,厨师或酒店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承接宴席,否则视为违规承办。   

4.厨师和酒店承办宴席必须遵守各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席桌规模和菜品数量,坚决杜绝大操大办,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攀比之风。

5.严禁占用街道、公共道路或公共场地操办婚嫁宴席,在场镇举办婚嫁宴席的不准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等;在场镇街道内举行葬礼的不得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钱或其他杂物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和场镇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影响村(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6.对违规承接宴席的厨师或酒店,由镇治理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严禁高价彩礼

结婚彩礼应根据家庭经济条件适当给付,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坚决反对高价彩礼,对明显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高价彩礼,由所在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对收取方进行约谈教育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按相关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六)严管党员干部

1.全镇党员干部应主动管好家人和亲属,起好带头作用,做好示范引领。

2.全镇党员干部本人举办宴席必须严格按程序申报备案,不得邀请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有关人员参加,不准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借机敛财。

3.全镇党员干部自觉对身边举办违规宴席的行为进行劝阻与报告,并不得参加各种违规宴席活动。

4.对全镇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宴席和参加违规宴席活动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纪律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七)畅通举报渠道

对违规操办宴席和收取高价彩礼的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响滩镇治理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827-6687593,接到举报电话后,镇治理违规宴席及高价彩礼应急处置组及时到场核实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治理大操大办成效显著、推进移风易俗扎实有力,经研究,成立镇治理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熊志军  党委书记

杨永富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聂绍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心泉  副镇长

成    员:鲜新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黄万里  党委副书记

赵  洪  党委副书记(挂职)

胡成国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柯军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黄  梅  党委委员、组织统战委员

庞济洲  党委委员、宣传政法委员

李晋安  副镇长

任奕锋  人大专职副主席

王在彬  民政办主任

曾爱辉  党政办主任

赵  航  党建办主任

胡文波  财政所所长

郭一宏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喻寿全  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王国江  社会事务办主任

袁勇成  文广站站长

李荣华  食药办主任

邱少姜  响滩中学校长

周小波  响滩小学校长

苟青杉  元沱小学校长

李  卓  南风小学校长

林科文  黑水小学校长

向  勇  响滩卫生院院长

张  鉴  市监所所长

白彪炳  响滩派出所所长

邢文军  响滩司法所所长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由王在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葛勤、陈小娟两位同志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作。

领导小组下设违规宴席及高价彩礼应急处置组,负责对违规宴席、高价彩礼及群众举报事项的受理和现场处置,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联村(社区)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府主导”原则。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工作部署,制定好工作方案。其他政府相关业务部门要充分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负责抓好培训指导、宣传教育、审批备案、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联村领导要指导好联系村(社区)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对不良苗头及时制止,对违规举办行为及时处置,督促所联系村(社区)建立规范举办宴席的台账,做好操办宴席登记审批工作。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部门、各村(社区)对本单位、辖区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负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一是要牵头制定《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规章制度,成立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治理大操大办宴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村(社区)各类宴席的摸底排查,对合规宴席的审批监管,督促辖区内厨师、酒店、餐馆、农家乐等签订《承接宴席责任书》,建立责任追究办法等;二是要牵头组建红白理事会,吸收两委干部、老党员、退休人员、德高望重的群众代表等入会,红白理事会要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等规章制度,负责对辖区内的合规宴席进行审批备案、上下对接、内外帮忙、仪式主持等,对不合规宴席及高价彩礼进行劝阻、教育和制止,坚持做到“逢酒必问”,常态化、源头化开展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三是各村(社区)要积极筹建红白理事堂,鼓励群众到固定场所举办宴席,做到宴席成本节约,村容村貌整洁。

(三)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一是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党员大会、群众大会、院坝会、手机微信、横幅标语、乡村广播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宣传。二是每年年底举行一次“群众‘吐槽’大会”,倾听群众声音,对辖区内办宴席情况在显著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户主姓名、住址、办酒地点、宴席类别、是否经过审批等,次年起采取累计公示的方法公示,让群众心里“有杆秤”,同时对违规举办宴席和高价彩礼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对喜欢办“无事酒”的家庭,要先劝导、后制止,注重方式方法,不能激化矛盾、僵化干群关系。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村规民约》《社区公约》,采取群众监督等方法,循序渐进逐步引导全镇宴席办理走上正轨。

(四)坚持“紧盯关键”原则。一是狠抓关键人员,党员干部起好带头作用,红白理事会成员示范引领。二是紧盯关键节点,春节前后、五·一期间、十·一期间、中高考季等时间段,各村(社区)要重在预防,加强预判和排查,把不合规宴席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严肃处理问责

(一)对举办(参加)违规宴席的,作出如下处理:

1.系国家公职人员及党员干部的,由镇纪委监委进行约谈,并在全镇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系普通群众的,在群众“吐槽”大会上通报批评,并建立负面清单,按照《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红白理事会章程》进行处理。

(二)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作出如下处理:

1.本镇发生由上级交办的违规举办宴席,追究联村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本镇内因监督检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规宴席,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严肃追责问责,并扣减该村(社区)当年目标绩效考核总分2分(每次)。

3.对工作中出现吃拿卡要、虚假证明、乱审批和监管缺位的行为按照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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