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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镇2024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2024-03-25 10:12
 来源: 白衣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减少疫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和《平昌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此预案。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白衣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辖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成立由镇长谭东平任组长、副镇长李金隆任副组长,财政所郑洪平、中心卫生院鲜小飞、白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张忠明、交管站何旭东、应急办田刚、农业服务中心罗湘、食药办孙军、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白衣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和协调,作出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决定和应急措施。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服务中心,张洪恒任办公室主任,罗湘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全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安排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督促有关部门、相关村(社区)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健全重大动物疫情处置体系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在镇内发生非洲猪瘟一例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发病农户10户以上,以及镇内爆发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结核病等二三类疫病。确认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镇人民政府根据县农业局的建议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规范有序。组织村(社区)民委员会开展群防群控,保障防控物资供给,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治安和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紧急组织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控物资,有针对性的开展动物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群防群控意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请求专家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财政所:按有关规定保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及时拨付到位,做好专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中心卫生院:负责疫区内人员防护有关技术指导和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做好畜与人、人与人之间的疫情监测工作。

工商所、食药办: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停止疫区和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活动。

交管站:负责疫区内道路畅通,保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人员及防治药械等应急物资安全、快速运送。

应急办:密切注视社会动态,积极配合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

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村(社区),做好对养殖动物的疫情监测和防控,紧急接种所发疫情的易感动物,防止疫病发生。加强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护能力和意识。

三、加强疫情的预防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加大强制免疫力度,扎实抓好基础免疫。各村(社区)聘用一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兼疫情观测员,在白衣镇农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实施强制免疫措施。同时,加强预防性消毒工作,定期对动物圈舍进行消毒,

(二)加强疫情监测,适时提出预警。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后果,及时作出动物疫情预警。

(三)加强疫情报告与管理。各村(社区)要引导养殖户按照规定程序引购饲养动物,杜绝外疫入侵。一旦发生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镇人民政府和镇农业服务中心报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农业服务中心立即指派2名以上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初步认为属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瞒报、谎报和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违纪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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