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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2023-07-17 15: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南江县五铜包“2·26”事故、凉山州雷波县“4·20”上田坝镇大坪子村暴雨、攀枝花东区“5·5”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平昌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平昌安委〔2023〕3号)精神,结合我镇安委会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提升专项行动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市县实施意见,聚焦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认真排查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镇级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辖区村(居)“两委”班子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专项整治

各部门要立足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抓好专项行动。

(一)交通运输领域(不含铁路、水上交通),包含客货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维修、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道路工程施工(含隧道施工)等方面,交管办牵头,农业服务中心、文广站、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二)自建房领域,包括居民自建房(含在建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年代久远的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等方面,由建管站牵头,农业服务中心、文广站、消防救援站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三)城镇燃气领域,包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方面,由建管站牵头,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交管站、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自规所、应急办、消防救援站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四)消防领域,包含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和文物古建筑、宗教寺庙等敏感特殊场所,“园中园”“厂中厂”等多业态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由镇应急办牵头,建管站、派出所、卫生院、文广站、交管站、自规所、民政办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五)建筑施工领域,包含房屋市政工程、市政管网、相关隧道施工等方面,由建管站牵头,水利工程(含隧道施工)由水务站牵头,交管站、应急办、自规所、消防救援站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六)非煤矿山领域,包含非煤矿山、油气开采等方面,由自规所牵头,派出所、交管站、环保办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七)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包含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危废处置等方面,由应急办牵头,派出所、交管站、卫生院、环保办、自规所、消防救援站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八)工贸领域,包含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方面,以及动火、吊装、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由应急办牵头,工商所、消防救援站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九)特种设备领域,包含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改装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方面,由市场监管所牵头,建管站、交管站、卫生院、水务站、派出所、应急办、文广站、农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十)水电站领域,包含大坝、水库、厂房等方面,由水务站牵头,交管站、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十一)文化旅游领域,包含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娱乐场所(网吧、KTV、电子游艺厅)、旅行社、景区旅游包车等方面,由文广站牵头,派出所、交管站、农业服务中心、水务站、林业站、市场监管所、自规所、卫生院、应急办、建管站、消防救援站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十二)校园安全领域,包含校园设施设备、校车、校舍、实验室、办公室、操场、食堂、厕所、楼梯、阳台等方面,由白衣小学、白衣中学、磴子小学牵头,派出所、交管站、自规所、建管站、应急办、市场监管所、消防救援站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十三)卫生健康领域,包含医疗机构消防控制室、手术室、实验室、制剂室、病房、厨房、停车场等方面,由卫生院头,市场监管所、环保办、应急办、消防救援站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十四)民政领域,包含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民政精神卫生福利等六类民政服务机构,由民政办牵头,建管站、消防救援站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十五)林业领域,包含国家公园、国有林场、林地、湿地等方面,由林业站牵头,派出所、建管站、交管站、文广站、市场监管所、环保办、消防救援站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十六)商贸服务业领域,包含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等方面,由市场监管所牵头,建管站、文广站、应急办、县消防救援站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十七)农业农村领域,包含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渔业生产等方面,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交管站、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十八)水上交通及渔业船舶领域,包含水上客运、水上货运、船舶建造、渡口码头、渔政渔港、渡船渔船、自用船管理等方面,由应急办牵头,派出所、水务局、文广站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十九)新兴行业领域,包含非A级旅游景区景点、民宿等娱乐经营单位,按照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平昌府办函〔2023〕29号)要求,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其他涉及部门和各村(居)委会配合支持。

四、重点工作

重点做好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辖区党政领导责任落实三个专项任务。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任务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突出抓好以下7项工作:

1.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制定企业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辖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及时汲取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清单;要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原则,根据企业、岗位自身可能存在的特殊风险、特殊隐患、特殊问题和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制定个性清单,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层级、各环节、各工序。

3.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4.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管理考核、奖惩、监督以及内部举报奖励等相关机制,责任落实情况应当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奖惩措施挂钩;对于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应当予以奖励;对于弄虚作假、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超出责任制考核标准要求的,给予严惩。

5.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违规动火作业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省内外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严禁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动火风险分析、依规检测检验、清理作业现场、检查应急装备和救援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6.组织对分包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分包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分包外包外租不得代替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健全完善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是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专项任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抓好安全监管,精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突出抓好以下6项工作:

1.迅速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加强本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将本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及时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各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突出重点精准排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7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严格开展精准排查。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上报县级执法部门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部门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协助开展专家帮助指导服务。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推动隐患闭环整改。帮助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的真实状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织细织密企业安全风险防控网,促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村(社区)“两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专项行动

属地村(社区)“两委”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抓,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突出抓好以下6项工作:

1.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市县实施意见,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各村(居)要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帮助指导企业扎实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

3.强化宣传严格监督。配合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利用县级颁布的安全生产举报、有奖举报公告牌、有奖举报“吹哨人”、举报人保护等制度,对举报核查属实的依规重奖快奖。

4.坚守项目安全红线。要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安全门槛。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函〔2022〕66号)要求,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规定,严格项目审查、建设、验收、投产投用闭环管理,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落实安全评价。要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坚决防止项目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4个阶段进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6月中旬前)。学习贯彻专项行动方案和各各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相关文件资料,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细化明确重点检查事项。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6月底前)。将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相结合,各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全面进行安全风险隐患辨识,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做好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整治重点。

(三)开展督导检查(7月至10月)。以“强安2023”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各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镇安办将结合“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同步开展明察暗访,做到统筹联动。

(四)总结提高(11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深入分析问题隐患原因,深层次查找问题症结所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各村(居)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务实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构建长效机制。各村(居)、各部门要始终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将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和经验成果,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居)各部门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镇级部门于6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镇安办备案,从5月底起至2023年11月,每月25日上报调度表(附后),上报截至本月末的累计情况(联系人:魏龙泉,电话:17781919082)。

白衣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各村(居)填写〕

单位:_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3

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4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政府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6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

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注:1.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2.调度表自5月底开始上报,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上报截至本月末的累计情况。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镇级部门填写)

部门:____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2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个)


3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精准

帮扶

执法

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镇(个次)


2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4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次)


5

移送司法机关(人)


6

责令停产整顿(家)


7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家)


8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9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


10

约谈通报有关辖区及部门(次)


组织推动情况

1

部门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2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奖励(万元)


注:1.镇安办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调度表自5月底开始报送,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上报截至本月末的累计情况;2.“一案双罚”,是指依法对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并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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