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白衣镇人民政府 > 民生保障

《白衣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2022-05-09 17:35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示要求,根据《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和《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平昌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的有效举措,按照调整后的年度监测收入标准和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组建成立白衣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沈  洋  党委书记

副组长:谭东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王柏林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洪科  党委副书记

李麒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志成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金隆  党委委员、副镇长

孙爱东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陈嘉伟  副镇长

李  坤  副镇长

李明轩  副镇长

付小娟  党政办主任

郑洪平  财政所所长

雷  枭  乡村振兴办主任

李  军  民政办主任         

刘  炜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魏  琰  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旭东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洪恒  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驻村第一书记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乡村振兴办,由雷枭、郑美玲、彭红梅、张凌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白衣镇辖区内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按照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7000元),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附件),开展新增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工作。一看收入支出,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是否存在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情况。二看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存在辍学失学现象。三看医疗保障情况,个人累计自付医疗费用是否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50%(巴中市2021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25626元)。四看住房安全情况,唯一住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需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五看饮水安全情况,饮水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保障率是否符合要求。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一看收入支出。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超过当年监测收入标准。二看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和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三看识别认定时返贫致贫风险点是否已经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一看帮扶措施是否制定,帮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只制定了兜底保障措施。二看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是否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三看帮扶成效如何,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重点关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行政村。同时,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核准,一是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六)严格程序标准退出销号。对家庭收入稳定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严格按照程序标准进行退出销号。一是镇村入户核实。村(社区)根据监测对象帮扶成效和风险消除情况,提出拟退出销号的监测对象名单,镇党委、政府统筹安排人员逐户开展“消除风险”入户核查,并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核查表》。二是村级评议公示。村(社区)“两委”召开村(社区)民代表会议,对拟退出销号的监测户核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达到稳定消除风险条件的,在村(社区)内公示5日后无异议的,经乡镇研究审核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三是复核审定。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拟“消除风险”对象帮扶信息、帮扶成效进行实地复核,符合稳定消除风险条件的对象,报县级领导审定后书面批复。四是公告标注。经审定批复的拟退出销号的监测对象在监测户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告。镇乡村振兴办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确定为“风险消除”的,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后,若再次出现新的致贫返贫风险,需按程序重新认定纳入监测对象后开展帮扶。对风险没有稳定消除或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的,不能盲目退出,尤其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整户无劳动能力或靠低保兜底的,暂不标注“风险消除”,要常态化开展监测帮扶,不能“一退了之”。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培训。全镇召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安排部署专题会,对集中排查工作内容、方法、时间、工作要求等进行培训。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村级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重点排查对象。重点排查对象名册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通过行业数据筛查并反馈至我镇,由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将数据梳理分发至各村(社区),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包括:1.监测对象;2.2020年度脱贫户;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单人户;4.2020年以来新识别和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5.重度残疾人和2020年以来新致残家庭;6.部门筛查发现存在风险的其他农户。

(三)村级调查研判。各村(社区)召集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一户一户分析研判,梳理下列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并上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1.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的农户;2.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3.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5.村级会商需要入户核查的其他农户。

(四)开展入户核查。镇乡村振兴办汇总县、村两级反馈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后,形成分村入户核查名单,由白衣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力量开展入户核查工作,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对于监测对象,除排查风险稳定消除情况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外,还要核实核准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基础信息。新识别或退出销号的监测户收入支出计算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五)识别认定新增。按照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从干部排查、部门筛查等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措施制定。

(六)信息采集录入。由镇乡村振兴办负责完成新识别监测对象基础信息、返(致)贫风险、收入情况、帮扶措施等信息的采集录入,监测对象信息数据的更新完善,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监测对象的风险回退标注,监测对象防返贫监测模块数据信息的补充完善等工作。同时对接县乡村振兴局完成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数据清洗工作。

(七)分析总结报告。各村(社区)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

五、进度安排

(一)4月30日前,完成对辖区排查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5月26日前,完成入户核查,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和确定风险消除标注对象等工作。

(三)6月3日前,完成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更新、完善等工作。

(四)6月10日前,书面向县乡村振兴局上报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精心谋划,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扎实开展调查研判和入户核查工作,确保集中排查工作实效。

(二)梳理整改问题。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加强问题排查和梳理,并逐一建好问题台账。各部门要建立补短快速响应机制,村级能够解决的,由村支部书记负责,驻村工作队和挂联帮扶单位共同协助解决。镇政府能够解决的,由党委政府负责,逐户逐项研究制定补短具体办法,对整改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对整改结果进行现场确认。行业部门补短的,要纳入重点工作进行上下协调并抓好整改落实落地。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严禁人为控制规模、搞“体外循环”,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杜绝“漏测失帮”。镇纪委、乡村振兴办要加强监管指导,镇上将集中排查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