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现将《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村(社区)实际情况,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昌县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9日
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国家、省、市、县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切实抓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厌战情绪,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聚焦“排查不全、管控不严、整治不实”等共性问题,全面彻查隐患情况,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加快推进隐患分类整治,切实把隐患查清、管住、消除,坚决化解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从即日起,各村(社区)要利用100天时间,采取“指挥部+清单制”工作模式,以“隐患管控是否持续有效,隐患是否彻底消除”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通过隐患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核查系统,对安全隐患进行再摸排、再甄别、再整治。6月30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消化存量、严控增量,持续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核查系统各选项逐级展开,分解详表。
|
核查系统 指标类别 |
隐患判定结论 |
进行鉴定 |
鉴定结论 |
管控到位 |
彻底消除隐患 |
消除隐患类别 |
|
各选项 |
无隐患 |
/ |
/ |
/ |
/ |
/ |
|
存在一定隐患存在严重隐患 |
是 |
A、B级 |
/ |
/ |
/ |
|
|
“否”和C、D级 |
是 |
是 |
长期管控/维修/拆除 |
|||
|
否 |
/ |
|||||
|
否 |
/ |
/ |
||||
|
否 |
/ |
是 |
是 |
长期管控/维修/拆除 |
||
|
否 |
/ |
|||||
|
否 |
/ |
/ |
本次回头看主要从以下三个步骤开展工作:
1.确定人员、建立账号。办事处账号已配置好村级核查员。配置步骤为:办事处级核查员输入网址登录,点击我的→配置核查员→输入姓名、单位、电话→选择辖区→点确定,账号建立成功。配置成功后的核查员,会立即收到“省住建厅发的超链接,和短信提示。
2.逐项核查、填报信息。核查员打开网址后,用手机和验证码登录。系统自动出现待核查名单。核查员点选后开始核查。核查窗口前部分为基本信息,不能修改,核查员需要在页面底部填报带星号的项目。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随后显示为已核查。
3.办事处核查督导。办事处核查实行分片督导,分片负责制,办事处核查员针对辖区已核查的信息结合现场实际,利用系统确认安全状态、管控情况和隐患是否彻底消除。
三、检查内容
1.自建房是否逐户逐栋全覆盖排查录入系统,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是否按照标准排查到位。2.是否将隐患房屋全部纳入任务清单,隐患房屋是否组织开展房屋安全鉴定,鉴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根据鉴定结论和处理意见,落实管控措施和工程治理。3.是否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作经营用途;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是否立即采取停止使用、人员撤离、封闭隔离等管控措施。4.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是否提升管控级别,落实专人包点,加强安全巡查监控。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至2023年4月25日)。各村(社区)要全面动员部署,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坚持专班推进,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攻坚行动落到实处。
(二)重点整治(2023年4月26日至5月26日)。各村(社区)要聚焦“管控是否精准、整治是否到位”,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集中对所有经营性自建房隐患再次核准补缺,对隐患整治不彻底的立查立改,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三)全面整治(2023年5月27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要对照核查系统隐患房屋清单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逐栋整改到位,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形成整治闭环。
五、工作重点
(一)坚决消除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重点对仍在开展经营活动的、仍用于规模居住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危房,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复核检查,对核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坚决撤离人员;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立即采取停止使用、封闭隔离等管控措施,坚决防止人员擅入或靠近造成安全事故;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加固排险、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全面整治房屋安全风险隐患。严格按照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对前期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全面复核检查,并现场入户抽查,查漏补缺,将复核结果录入核查平台系统,消除排查整治中的盲点和难点。抓紧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对鉴定为危房的,要第一时间向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告知鉴定结果,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方案,指导和督促实施危房解危,该停止使用的,坚决停止使用;该拆除的,依法依规拆除;该加固的,科学实施加固,确保房屋住用安全。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强化房屋防灾风险整治。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要高度重视自建房抗震风险隐患的排查,抓紧抓实本地区自建房抗震风险排查整治,立足“大震巨灾”极端情况,对所有自建房安全现状进行评估鉴定,对没有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特别是C、D级危房,要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做好房屋抗震改造,提升房屋建筑抗震性能。对受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威胁的房屋,应采取避让搬迁或工程治理等防灾措施。用好农房抗震改造、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应急救援防治等支持政策,推进分类整治。
责任单位:自规所、建管站、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四)严格管控增量房屋风险。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新建自建房一律不予许可,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要强化用作经营自建房的安全监管,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多渠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用好“小住安全随手拍”小程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征集隐患线索,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管作用。坚持以不发生安全事故为底线,做深做细群众工作,妥善解决专项整治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建管站。
六、领导小组
为全面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全面做好江口街道办事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江口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特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江波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晓荣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
成 员:任晓华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刘宏波 财政所所长
胡 刚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杨 垒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明月 建管、环保站站长
白天祥 建管站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兼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管站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事务。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坚决扛起化解房屋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组织,加强人力、财力、物力支持保障,继续发挥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坚持专班推进工作机制,坚持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坚决防止责任悬空、整治落空。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职责落实各自监管范围内安全监管责任。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切实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强化审批后监管,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审批各个环节。
(三)加大督导检查。办事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坚持“日调度、半月通报”,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继续开展暗访督导,重点检查是否专题部署推动百日攻坚行动;是否对重点范围、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隐患管控、整治到位;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做好行业领域自建房安全管理;是否对暗访、督导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到位。
川公网安备 5119230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