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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夯基强本行动方案

2024-05-10 11:32
 来源: 佛头山管委会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筑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央、省、市、县过渡期总体部署和年度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统筹、市负责、县组织、乡村落实”的工作机制,管委会以社区为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夯基强本行动,对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重点工作开展全面摸排,查找短板弱项,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漏测失帮、体外循环、风险消除不及时、危房住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未购买、适龄儿童失学辍学、饮水保障不到位、易地搬迁安置点未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同比下降”等易发多发问题,切实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夯实乡村全面振兴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一是完善监测体系。组织三级网格员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培训,依托网格化监测帮扶体系,扎实开展日常风险线索摸排、惠民惠农政策宣传等工作。二是强化结对帮扶,严格按照“四不摘”要求,脱贫户的帮扶责任人不做调整,继续开展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每季度入户不低于1次开展帮扶;新增监测户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帮扶,每月入户不低于1次开展帮扶,确保帮扶责任不落空,不发生返贫。三是及时研判风险。各社区每月常态开展风险线索研判,对县级推送风险线索、日常收集线索、在库监测对象(含已消除风险户)、新增低保、重残、重病等特殊人群,要及时组织网格员入户核实家庭情况,乡村振兴办牵头对各社区每月风险研判开展督查,确保风险研判精准。四是规范监测程序。对研判发现存在风险或满足消除风险的农户,及时按程序开展入户核实、综合研判、信息比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管委会审核、报县级审定等程序,合规新增(消除)监测户。五是建立帮扶措施台账。各社区、帮扶责任人根据监测对象实际,结合县级帮扶措施库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对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制定至少一条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每月跟进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帮扶增收成效显著。六是建立“两类群体”台账。乡村振兴办、各社区要建立2023年度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和同比下降的农户台账,各社区会同帮扶人根据家庭实际制定成效显著的帮扶措施,确保2024年“两类群体”完成增收目标。

(二)“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一是安全住房方面。产业发展股牵头,各社区具体排查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情况,动态消除不安全住房,特别是脱贫人口住房问题,建立安全住房排查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按时完成危改任务。二是医疗保障方面。社会事务股牵头,对医保开展宣传,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三是义务教育方面。社会事务股牵头,会同辖区学校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配合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保学工作,建立控辍保学学生台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漏学、不辍学、不失学。四是安全饮水方面。农业农村股牵头,对分散供水要建立日常运营维护机制;产业发展股牵头,对集中供水加强监管,确保用水安全和在干旱时期能保障农户生产生活用水。

(三)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一是建立“一库五名单”。社会事务股牵头,积极发动有劳动力的农户外出务工就业,安置公益性岗位等促进增收,并每季度动态更新易迁群众务工信息。二是紧盯目标任务不放松。乡村振兴办牵头,确保搬迁群众2024年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全省搬迁群众人均纯收入增速和本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目标。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3月底前,管委会完成夯基强本行动工作方案制定。

(二)全面摸排阶段。4月5日前,根据任务分工,由乡村振兴办牵头、各社区组织力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摸排,对摸排发现问题建立《夯基强本行动补短重点内容》台账(见附件1),并报乡村振兴办汇总审定后报县巩固衔接办备案。

(三)落实整改阶段。8月底前,各社区对照《夯基强本行动补短重点内容》制定整改措施,与中省考核评估、督查暗访、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一体推进整改,持续推动问题整改清零。每月6日前将《夯基强本工作推进情况》(见附件2)报乡村振兴办汇总审定后报县巩固衔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管委会组建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长、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办负责工作督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聚焦目标任务,动真碰硬排查整改。对照防返贫监测帮扶、“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全方位开展夯基强本行动,一社一社的查、一户一户的过,不遮掩,不隐瞒,真抓实干,及时查找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对标补齐,持续推动问题整改清零。

(三)强化督导考核,夯基强本成效显著。将此项工作纳入股室、社区的年度目标考核,管委会纪委牵头,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整改不及时、工作开展严重滞后等问题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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