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按照平昌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平昌法建办〔2023〕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法治为民理念,常抓不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及时组织召开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动员部署会、法治建设部署工作会、城市管理执法视频培训会,“会前学法”等专题会议,累计组织集中学习、研讨40余次。今年以来,在系统内开展各类学法考法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对外开展群众普法宣传98次,在办案环节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即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80余次,同时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为目标,上半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考试测评,组织执法人员到市局参加执法培训1次,组织参加省、市两次线上学法考法,不断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2023年度办理案件48件。其中立案40件(建筑领域违法建设案件共25件、生态环保领域6件、城市综合管理类1件、燃气安全类2件、招标投标类6件),6件正在办理中,处罚款1279.41万元,实际收缴罚款323.67万元,另催收去年罚款共计11.123万元。2023年度向恩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3件,均被受理并出具行政裁定书,强制执行到位2240元。拆除违法建设40处(1.6023万㎡),截至目前共梳理权力清单行政处罚386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许可7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权利2项,梳理下放乡镇处罚事项27项。
(三)严格自由裁量,坚持过罚相当。在全面公开自由裁量基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一般程序立案的行政处罚决定全部通过局案审会集体研究讨论,并邀请行政处罚事项所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和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讨论,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同时主动接受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司法局组织的案件评审和行政执法工作检查,我局于2023年被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评为巴中市2022年度先进推进依法治县办、被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评为2022年度先进执法单位。
(四)加强案卷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为规范政策法规股案卷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水平,政策法规股建立一般案卷登记、移交台账,完善立案、结案案卷交接登记,实现案卷动态全面管理,掌控案件查处推进进度,我局办理的案件在省住建厅开展的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被评为优秀案卷。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平昌县政府网站和政务中心服务状况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政策法规股配备执法记录仪,内部开展了执法记录仪使用培训,加强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一些重要的行政许可事项、重大的行政处罚和涉及重大行政决策调整,均由集体讨论决定。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机构改革尚不彻底。“三定”方案虽已出台,但仍未按照改革“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要求全面完成人员、编制、经费划转,部分存在交叉的行政权力也未厘清,同时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职责未明确,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二)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现有在编人员多是机关工勤和事业工勤,无法满足执法证申领资格条件,因此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一定程度影响案件办理效果和质量。
(三)执法保障机制不顺。目前,无执法车辆编制,无执法经费,执法装备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情况。2023年,通过党组会、职工大会、支部会议等形式,持续开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共法律知识、行业内相关法律法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将法治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法律培训工作。同时,结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深入联系村,利用入户走访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结合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利用禁毒宣传月、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法律知识,同时充分运用抖音等大数据平台进行法治宣传。
(二)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按照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单位建设,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将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层层压实责任,规范依法行政。一是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治县相关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坚持会前学法;二是明确分工,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此项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积极完成上级交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三是坚持依法依规决策,遇有重大事项及最新法律法规适用,向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并对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建议意见予以采纳,推动法治建设。
(三)个人守法情况。本人在工作中无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个人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的情形。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家人在过节或其他任何时候不收受礼品礼金。二是没有将公款用于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人情消费情况,没有借婚丧嫁娶、乔迁新居、过生日等收受现金、红包、购物卡等借机敛财的现象。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培训作为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局党组会前学法、中层干部任前考法、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等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配合开展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活动,邀请省行政执法行业的专家教授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执法技能等全方位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建设。推进线上执法、非接触式执法等“非现场”执法手段。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按照“五张清单”,明确涉及对象、实施范围、依据等,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执法全过程,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执法工作质效。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利用新型媒体加强对市民的法治宣传,充分运用短信、微信公众号、道旗广告、设置固定展板等宣传方式,为市民提供法治宣传,增强市民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