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政工股、法制股、效能督查室,下设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公众服务中心,下辖平昌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和负责对平昌县鑫鑫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国有注册公司)的业务指导。
(二)机构职能
按照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单位的预(决)算编制、财务收支审核监督工作,承担“保工资、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等职能;主要负责县城建成区主要街道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处置、市政环卫设施的清洗维护、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市容秩序管护等工作。2021年,我县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党的十八届、十九届历次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以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积极创新城市管理理念,不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全面深化城区秩序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市管理工作逐渐向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转变。
(三)人员概况
2021年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数106人,其中公务员编制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2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6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06人(县处级2人,科级5人,科级以下及工勤事业99人),在编不在岗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执法局部门决算收入合计469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9.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3.43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23.8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部门支出决算总额为469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4.62万元(人员经费1524.71万元,占基本支出88.4%,公用经费199.91万元,占基本支出11.6%),为保障日常工作运行而发生的费用,项目支出2968.0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09.6万元,农林水支出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73万元。支出较2020年增加23.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清扫保洁及垃圾外运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根据厉行节约的原则,2021年执法局机关严格控制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等“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5.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培训费0.38万元,比2020年压缩了1.53万元。
(三)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执法局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县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全县生活垃圾外运、三房湾垃圾渗滤液处理场运行,公共设施维护排危增设、新增小区、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转运、环卫车辆保险等方面。
1、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及实施完成情况。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1.53万元。预算执行方面,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资金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预算管理方面,切实有效地执行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较好地完成了当年任务目标。2021年全面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计划。
2、资金管理情况。我局项目资金全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使用和拨付,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拨给项目实施单位。在拨付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财务做好项目专账,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及时足额用到项目中。2021年财政下达我局预算内项目资金2968.03万元,主要用于平昌县市场化清扫保洁运行费、城镇垃圾集中转运运行费、县城新增成型小区、机关企事业垃圾转运费、垃圾袋装化费、环卫作业车辆保险费、公共设施维护排危费增设、三房湾垃圾处理站运行等城市管理相关费用,全部通过授权支付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3、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情况。我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分配坚持局集体决策。工作中突出重点,高标准规划、精细设计,清扫保洁、垃圾外运等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采购,确定服务单位。明确由局机关负责监督考核,并在规定时间完成清扫清运任务。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平昌县综合执法局财政管理制度紧紧围绕“抓品质提升、强管理、控支出、保稳定”突出重点,与我单位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相适应,严格按照要求编制预算。编制期初,认真梳理工作重点,科学、真实、准确、全面测算各项收支计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严格按照实际情况上报本单位预算编制,切实控制和降低运行成本,切实做到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在编制预算时我们着重体现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一并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对已下达资金预算的项目,对照批复的建设内容逐项落实、抓紧实施、及时拨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财务人员严格审核经办人的原始凭证,规范使用资金,合理高效的安排好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注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大资金项目实施督导力度,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督导,督促项目进度,及时办理验收、结算等相关手续。四是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评价力度,按月通报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执行进度。五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执行,执行按支出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细化编制到款级科目,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安排和使用 “三公”经费,及时向社会公开使用情况。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一是健全和完善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相关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我局重新修订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单位制度健全完善。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指定专人管理,及时登记,科学使用,实现了“一物一卡”。固定资产的调出、处置、报废、报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二是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会审联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三是加强项目支出管理。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效益性。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打造宜居、宜游、宜业的城市环境目标,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城市管理工作持续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转变,城市容貌秩序持续改善,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我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办好政府的各项会务工作,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着力创新发展思路,扎实做好办内各项管理,加快推进平昌发展,有效完成了年初各项工作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部门预算编制存在编制不科学、不合理情况,涉及我局部分经费短缺,导致年初预算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幅度过大。
(二)改进措施及建议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采购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提升财务管理能力,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切实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及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完善,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严格管理,控制“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支有关经费,确保单位“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合理压缩支出。
3.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
附件: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